海南近百万城镇人口受益保障房建设

12.11.2013  12:54

日前,儋州市长坡中学教师王焕华一大早赶到市保障性住房中心,幸运地抽中了房号。“我有新家了!”他兴奋地展示刚抽到的刮刮卡,“2栋3单元0901房。”,而王老师只是我省近百万保障房受益者之一。

建设保障房,就是保民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资料统计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我省已累计开工建设和改造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近40万套,建成近26万套,分配入住近25万套,近百万城镇人口受益。

我省多年来将保障房建设列为一号民生工程,除了在财政上予以大力支持外,还单列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新增计划指标,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需求。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项目,各市县政府鼓励开发企业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

2010年8月初,我省的儋州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城市,也是其中惟一的县级市。日前,儋州首个试点项目怡心花园保障房小区已全部还完公积金贷款本息,成为全国首个率先还完本息的试点项目。

在此基础上,我省积极借鉴儋州市怡心花园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成功经验,通过利用住房公积金来贷款。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彻底解决我省其它地区建设保障性住房资金不足问题。

2009年以来,我省出台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住房的意见》及《海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形成了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法规政策体系。

我省还建立了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制度,对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准入严格实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各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监察、民政等有关部门,采取定期走访、抽查等方式,及时掌握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住房变动等情况,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的监管,形成及时纠错机制。

目前,我省保障房已从初期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进一步涵盖至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各类危改房,保障性住房惠及范围从最初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扩展到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环卫工人等住房困难家庭。

2009至2012年,我省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强度和保障面连续4年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适应我省城镇化需要。至2012年,全省城镇化率已达51.6%,比2010年增长了1.91个百分点。

此外,城镇保障性住房也为调控房地产市场提供了重要支撑。在我省大力发展旅游房地产市场的同时,保障性住房建设增加了城镇住房有效供应,改善了本地居民住宅销售和租赁市场的供需结构,对抑制房价过快增长有积极作用,推动了符合我省实际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的形成,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近日,省住建厅又专门召开了2014―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座谈会,就未来几年我省棚户区改造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征求各方意见,这也意味着我省的保障房工作又将跨入一个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