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起疫情是“物传人”,专家提示:出现临床症状至少三个条件
原标题:近期多起疫情是“物传人”,专家提示:出现临床症状至少三个条件
来源:健康时报
2月3日,浙江省杭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此次疫情终于迎来拐点,综合分析本次疫情已经社区清零,接下来要从社区清零转向隔离点清零。
1月28日,浙江省疾控中心副主任楼晓明在省疫情发布会上介绍,从目前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本次疫情传播链比较清晰。初步判定由物传到人,再由人的具体活动传播。据1月27日下午召开的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消息,在慧而特(中国)餐饮设备有限公司未启用的进口物料中检出多份奥密克戎核酸阳性。
此外,健康时报梳理发现,近期已有多起疫情都是“物传人”。
北京:发病前曾接触国际邮件
2022年1月17日,北京通报1月15日北京本土确诊病例溯源情况:该病例发病前14天内均无外省市旅居史,工作期间偶尔会收发国际邮件。
该病例自述,在此期间其仅接触邮件包装外表面和文件纸张首页,未接触包装内表面和其他纸张。目前已采集该国际邮件环境标本22件,其中包装外表面2件、内表面2件以及文件内纸张标本8件,经核酸检测均为阳性,并检测出奥密克戎变异株特异性突变位点。
广东深圳:境外物品感染可能性大
广东省深圳市2022年1月10日疫情新闻发布会通报4例病例感染病毒均为德尔塔变异株,且100%同源。本次疫情中的“病例1”从事国际货物供应链工作,近期有境外物品接触史。综合分析,本起疫情为境外输入引起的本土疫情,暴露于境外新冠病毒污染物品引起感染的可能性大。
1月17日的深圳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病例17从事境外冷冻试剂收发货工作,1月12日接触和分拆了来自北美的快递,未做好个人防护,14日出现咽痛症状,15日核酸初筛阳性,不排除本起疫情由暴露于境外输入的新冠病毒污染物品引起感染的可能性。
浙江宁波:不排除“物传人”可能性
2022年1月3日浙江省宁波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发布会通报,首发病例标本基因测序结果为新冠肺炎病毒德尔塔变异株(AY.57进化分支),与近期越南主要流行毒株的基因组序列同源性较高。目前该病毒来源尚不明确。根据专家分析研判,不排除“物传人”可能性。
内蒙古满洲里:初步分析为境外货物
2021年11月30日,满洲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公布,经过大量走访、调查、研判,综合考虑国家疾控病毒检测及基因测序情况,初步分析本次满洲里疫情为境外入境货物携带病毒,通过“人传人、物传人”方式导致疫情传播扩散。
新冠病毒真的可以“物传人”?物品携带病毒一定会传染给人吗?
2022年1月19日南方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赵卫在接受央视《新闻1+1》采访时表示,早在2020年10月17日在青岛暴发的新冠疫情中,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就明确从冷链运输的鳕鱼外包装袋上,分离培养出新型冠状病毒,而且有比较明确的活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人的证据。这也是在国际上首次证实通过冷链运输的物品“物传人”,有了明确证据。这个证据也发表在《中国科学院院刊》上,经过了科学家论文评审,所以这个案例“物传人”的证据,应该是比较确切和充分的。
赵卫解释,我们看到的报道都是说的物品核酸阳性,这个“核酸阳性”并不代表着在物品的表面一定有活的病毒。因为当病毒存在于物体表面,如果存放一段时间,它就会失去活力。但是这个病毒的核酸依然存在,所以这就出现了物品表面核酸检测阳性的现象。而阳性物品的病毒如果要传染给人,造成人出现临床症状,要至少满足三个条件:
1、要有传染源,也就是说物体表面的病毒一定是活的病毒,而不是病毒的尸体。
2、要有合适的传播途径。病毒应该通过正确的传播途径进入人体,对新冠病毒来说就是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
3、要有易感人群,也就是接触的人要没有免疫力
因此,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才会造成这次接触导致人的感染。(鲁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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