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交通运输局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08.01.2015  12:11
     

            雅安市交通运输局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在全系统形成安全生产工作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二、及早谋划和安排部署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元旦、春运、冬管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明确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思路、目标、责任、措施和奖惩办法及责任人追究办法。

  三、强化群众节日交通运输出行安全措施。一是完善落实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协调机制,科学制定组织方案,保证节日期间旅客和重点物资运力供给。二是加强营运车辆(船舶)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强化重点客货车辆动态监控,严厉打击“三超”行为,严格执行凌晨2点至5点休息制度和接驳运输制度。三是加强客运站、渡口、码头等交通场所客流高峰时段的管理和疏导,严格执行安检制度,避免长时间大规模拥堵。

  四、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一是全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增强预判能力,立即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及时发现和有效排除安全隐患。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修订下发了《雅安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全系统各部门、各单位也修订完善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全面落实各项防范保障措施,特别是客运站、渡口、码头等重要交通场所,强化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果断处置。三是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科学研判组织的群众性活动,达不到安全保障条件的,坚决取消。

  五、强化督查、检查、自查,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体系。从2015年1月起,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体系,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辖区内交通运输系统检查,每月至少1次;交通运输企业负责组织企业自查,每月至少1次;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行业专项督查,每两个月至少1次;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综合督查,每季度至少1次。对企业自查、行业督查、市局综合督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及时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负责人,落实整改时限,限期督促整改,并消号、归档。

  六、强化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市局和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领导实行应急值守制度,节假日和汛期领导必须带班,严格落实值班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不得擅离职守,同时,认真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确保上下信息畅通。(雅安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