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贫困村农民人均年纯收入7319元 迈入小康式扶贫

12.10.2014  00:16

( 记者 戴璐岭) 四川新闻网记者今日从成都市农委获悉,根据中央、省新阶段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成都市委市政府制定了《成都市深化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从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扶贫资金,并大力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源投向相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紧紧围绕成都2017年在中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的目标,有效实施了成都特色的精准式扶贫。

  据了解,自2012年以来,成都市将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7000元的村进行倒排序,并综合考虑村级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等相关情况,在二三圈层的青白江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9个区(市)县确定了100个相对贫困村,作为2013年至2015年精准到村的区域扶贫开发对象。按照“低保保生活,扶贫促发展”的原则,将收入低于本区(市)县同期农民人均纯收入60%,并综合考虑劳动能力、发展意愿、健康、教育、住房、资源资产等困难状况,在二三圈层14个区(市)县及天府新区成都片区识别出1.03万贫困户(3.17万人),作为精准扶贫到户对象。

  近年来,通过实施产业项目扶贫,帮助相对贫困村培育和强化优势特色产业的支撑带动作用,增强“造血”功能;通过创新经营机制,提高相对贫困村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提升农业综合效益;通过引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相对贫困村现代农业发展,带动当地农民持续增收。连续两年开展“送鸡苗、扶产业、助增收”活动,共计赠送鸡苗87万余只,促进受赠对象每年户均增收千元以上。

  据悉,两年来,共安排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383.67万元,整合相关涉农资金、社会帮扶资金近5亿元,有力促进了相对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省政府下达的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扶持和改善了10.39万人的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消除国家2736元扶贫标准的扶贫对象;100个相对贫困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13年成都相对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319元,同比增长18.1%,高于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5.2个百分点,迈入小康式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