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滇两省达成框架协议 共同保护治理泸沽湖

20.07.2018  11:21
  7月19日,川滇两省共同保护治理泸沽湖工作会议在成都举行。会上,四川和云南达成框架性合作协议,决定强化协作、协同启动相关保护治理行动,守护一湖清水。这也是四川与邻省达成的首个在湖长制框架下关于湖泊保护治理的合作协议。

  框架协议的达成,主要来自于会议审议并原则性通过的《川滇两省共同保护治理泸沽湖工作方案》《川滇两省泸沽湖保护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川滇两省泸沽湖流域联合环境巡查督察制度》《川滇两省泸沽湖保护治理实施方案》等文件。这些文件分别明确泸沽湖的保护治理工作目标、原则、措施等。同时,依据“一湖一标”“一湖一规”“一湖一策”“一湖一区”“一湖一法”的原则,明确要建立川滇四级联席会议制度、环境巡查督察制度、考核评价制度,以及水质分析研判制度、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和信息共享制度等。

  泸沽湖是国家AAAA级风景名胜区,位于凉山州盐源县与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县交界处,也是四川省和云南省界湖。湖泊面积58.8平方公里,分为“亮海”和“草海”两部分。

  云南省副省长和良辉、四川省副省长尧斯丹出席会议并分别讲话。(记者 王成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