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达川区一公安干警对群众态度生硬被记大过
四川日报网消息(记者 袁婧)8月13日,达州市达川区纪委监察局召开情况通报会,公开通报10起“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达川区公安分局行政审批室原负责人张伟生、达川区河市镇金滩村党支部书记张仕平均因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受到处分。
据调查,达川区公安分局行政审批室原负责人张伟生在群众多次申请更改姓名、年龄过程中,态度生硬、方法简单,未认真做好群众解释工作,以致引发媒体曝光炒作,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达川区河市镇金滩村党支部书记张仕平于今年4月组织召开全村信访、安全工作会议时,方法简单、作风粗暴,作出了违背巡视工作要求的错误决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其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据悉,自“6.25”全省召开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题会议后,在一个半月时间里,达川区累计查处该类案件56件61人,启动“一案双查”2件,移送司法1人。
其他案例点击:
1、江阳乡原党委书记夏德喜组织公款旅游案。2013年5月,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江阳乡无视规定、顶风违纪,以工会选送先进分子疗养为名,组织部分机关干部和村干部80余人,分两批次到云南丽江、大理等地公款旅游。时任江阳乡党委书记夏德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河市中心供销社主任郑仕贵违规操办宴席案。2014年12月29日,郑仕贵不按照上级领导审批意见执行,违规超规模为其子操办婚宴,并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郑仕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石梯镇水塘村党支部书记潘广政贪污案。2012年5月至2013年2月,潘广政等村三职干部伙同承包商签订虚假承包合同,共同贪污灾后聚居点建设资金34350元。潘广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4、碑高乡池塘村村委会主任李秉术贪污案。2012年至2014年三年间,李秉术利用领取和发放国家(省级)公益林补偿金之便,从中贪污5736元。李秉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银铁乡铁顶垭村村干部贪污案。2012年10月,银铁乡铁顶垭村党支部书记王平、村主任张强、村副主任张德喜利用职务之便,在该村实施“一事一议”工程项目中,以辛苦费和利息等名义合伙私分工程款1.5万元。王平、张强、张德喜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达川区人社局职工廖新国诈骗案。2013年10月,廖新国伪造市教育局、区人社局印章,以办理被辞退代课教师养老保险为名,骗取不具备资格人员1.2万元。廖新国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取消科员待遇,降为办事员职务。
7、堡子镇耿石村党支部书记朱维宝失职案。耿石村从2011年“9.18”洪灾、2012年“7.4”洪灾灾后房屋重建补助金中分别截取8000元、7000元充当工作经费。朱维宝作为耿石村党支部书记,应负主要责任。朱维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亭子镇畜牧兽医中心站站长邵学锋失职案。2012年至2013年,邵学锋在受区畜牧食品局委托负责福善镇畜牧兽医站工作期间,直接向辖区养殖场违规收取费用共计5970元。同时对福善镇畜牧兽医站监管不力,致使该站向辖区内养殖场违规收取费用共计3110元,构成失职错误。邵学锋受到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