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警方破获一起通讯网络诈骗案

22.10.2016  03:06

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的打击整治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经过缜密侦查、辗转多地、连续奋战,成功破获以陈某某、卢某等为成员的跨省通讯网络诈骗案。

4月18日,市民张先生来到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报案,称自己的多张银行卡在今年3月、4月间被多次盗刷,累计达11万余元。据张先生介绍,3月份的时候,自己的手机收到一条以“171”号码开头发来的短信,短信中包含一网络链接,出于好奇,张先生和家人点击了该网络链接的地址。“我的手机没有绑定银行卡和第三方支付交易平台,当时根本没想到会出事,结果卡里的钱还是被一笔笔的盗刷走了。” 张先生满脸的疑惑。接警后,刑警支队立即组织人员展开侦查,确定张先生所反映的4张银行卡被盗刷的情况属实,并于4月26日正式立案侦查。

侦查过程中,办案人员调取了张先生的银行卡交易明细,发现银行卡内的钱被犯罪嫌疑人通过10余个第三方支付平台和电商公司,以消费的方式转走。根据这一情况,经办案民警调查,犯罪嫌疑人用绑定有张先生银行卡的某网上支付账号在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网站上购物消费,进而达到洗钱的目的。根据这一线索,办案民警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卢某等。

经查,今年3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通过QQ与犯罪嫌疑人卢某、QQ昵称为“E支付”的QQ用户卢某(化名)相识。3月下旬,卢某给犯罪嫌疑人提供了非法获取来的张先生的银行卡卡号、身份证号码、银行预留的手机号码等信息,并发送木马病毒短信至张先生的手机。点击木马短信后,张先生的手机自动安装了隐藏的木马程序。手机中木马病毒后,所接收的短信验证码被病毒软件推送至陈某某的手机上,陈某某迅速用张先生的身份信息及银行卡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注册账户,然后用快捷支付的方式在网上通过商户进行消费,其进行消费的商户为犯罪嫌疑人卢某所操控的商务有限公司,消费后犯罪嫌疑人很顺利地将商户账户内的钱转出。

该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分工明确。其中,卢某是‘料主’,陈某某是‘出料’人,卢某是‘洗料’人。”市反通讯网络诈骗中心警官张尚武介绍道。目前,该案已被移送检察机关。

据了解,为坚决遏制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高发态势,9月22日,达州市反通讯网络诈骗中心在市公安局挂牌成立。该中心由工、农、中、建、邮政储蓄银行及三大通讯运营商派驻人员和公安专班合署办公实时协同作战,设接警处置组、指挥研判组、金融防控组以及通讯防控组等。

警方提示, 广大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做到“三不”:不轻信——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透露——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不转账——学习了解银行卡常识,保证自己银行卡内资金安全,绝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万一上当受骗,立即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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