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落实“十佳”种粮大户奖励政策

24.04.2015  16:52

  为鼓励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解决今后农村“谁来种粮”的现实问题,2014年,达州市农业局、达州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2014年种粮大户补贴奖励政策的通知》(达市财建〔2014〕48号),向全市种粮大户送上“四重大礼”,即:分别对30亩以上粮食规模经营面积在省级补贴基础上实施累加补贴;对30亩以上粮食规模经营户所购置的耕种收机械在国家补贴基础上给予累加补贴;对种粮大户购置的病虫害防治设备实施补贴;评选表彰“十佳种粮大户”并各奖励1万元。

  2015年4月,按照《通知》中明确的评选条件和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各地申报候选对象的硬件设施、产量、种植效益等方面进行调查核实,经专家组综合评审,评选出达州市2014“十佳”种粮大户,并由市委常委陈中华、市政府副市长王全兴等领导在达州市大春生产暨粮经复合产业基地建设现场会上向获得“十佳”种粮大户奖励的桂刚等8户种粮大户和达川区博爱种植专业合作社等2家新型粮食经营主体颁奖。此次表扬奖励,进一步调动了达州广大粮食生产经营户的种粮积极性。截止目前,全市符合种粮大户条件的农户(含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达到1394户,较2013年增加737户,增121.7%;核实补贴总面积7.1万亩,较2013年增加3.6万亩,增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