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监管职责
根据省厅要求,明确了畜牧生产环节“瘦肉精”监管职责。由局饲草饲料科负责统筹协调,制定监管(整治)方案和监测计划;牵头组织开展畜牧生产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查和事件处置工作。
2.加大监测督查
一是抓好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的监管督查,确保节日期间肉食品安全。二是坚持每年4月、9月开展拉网式监测,同时开展日常随机监测。2015年市级抽查监测62个养殖场151头份,全市共检测各种“瘦肉精”16万余头份,监测结果全部为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