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达州出台规定:11月起 在公交车上吸烟违法
公交优先在达州城区势在必行。
不得携带犬、猫等动物乘车,不得在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车辆或者场站内饮酒、吸烟、乞讨、卖艺或者乱扔废弃物等,若违反这些规定,都将被追究法律责任,甚至会面临不高于1000元的罚款。
10月26日,记者从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达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下称《条例》)已经出台,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共6章49条,立足达州市公共交通发展战略,对公共汽车客运规划建设、运营管理、运营服务、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有序发展 达州出台城市客运新规
“这部法规的起草,花了1年,经过4次调研、7次会议、2次公开征求意见并经2次修改,最终在2017年8月18日达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经2017年9月22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10月26日,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友清,通报了《条例》出台的相关情况。
郑友清说,达州市城市公共交通自1967年发展至今,城市公共汽车已成为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为落实国家“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达州市人大常委会顺应群众呼声,将达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的立法工作纳入了2017年度立法计划。该《条例》的出台,标志着达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事业进入了更加规范有序和统筹协调发展的新阶段。
《条例》共6章49条,立足达州市公共交通发展战略,对公共汽车客运规划建设、运营管理、运营服务、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明确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在城市规划、财政政策、用地供给、设施建设、路权分配等方面,优先保障城市公交客运发展,并将进一步规范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运营服务。
在推广鼓励新技术、新能源、新装备方面,《条例》充分结合“智慧达州”和“互联网+城市公交”的要求,加强城市公交客运智能化建设,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运营、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此外,《条例》还首次将驾驶员和乘务员的运营服务行为及乘客的乘车行为列入其中,并作出了明确规定。
提倡文明 在公交车上吸烟也违法
“《条例》的第三章、第四章,对城市公交服务和安全管理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达州市运管局相关负责人李玉梅介绍,除了对公交运营企业、单位、驾驶员、乘务员的具体要求外,《条例》还对乘客的行为有相应的规范要求,提倡文明。
记者翻阅《条例》发现,除了不允许乘客携带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乘车外,该《条例》还规定乘客不得携带犬、猫等动物乘车,也不允许乘客、驾驶员在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车辆或者站场内吸烟、饮酒、乞讨、卖艺或者乱扔废弃物,不允许乘客妨碍车辆行驶、停靠等运营秩序,不得实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
“公共交通是一座城市的窗口,其文明程度和综合发展水平尤为重要。”达州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怀彦认为,达州是山地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相对滞后,道路基础设施、地理环境等客观条件限制,带来了城市拥堵、空气污染突出等问题。该《条例》的实施,将极大改善达州的城市综合环境,提升达州市民的幸福感。
王怀彦表示,达州市政府在贯彻落实该《条例》时,将从规划建设开始,更加科学地规划建设城市路网、公交场站,进一步大范围地优化达州城区的公交线路,同时在财政保障方面提供大力支持。“近期,达州就将新增100台新公交车,其中就有不少是新能源公交车。”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曾业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