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三小孩扶太婆被索赔”调查
本报制图/卢浩
12月3日上午11点半左右,达州摔倒老太婆的儿子龚某某结束了10天拘留期,走出了达州市拘留所的大门。但这起曾在全国网络上引发热议的“三小孩扶起摔倒老太婆反被索赔”一事,带给人们的思考并未结束。
达州警方处罚之后,蒋老太以“骗人死全家”赌咒发誓称确系三个小孩推倒致受伤,当事小孩家长又称蒋老太曾索要二十万才肯罢休。本报记者就此展开多方调查。
□陈国岳 四川日报记者 曾实 李果出事后当地司法所曾介入调解
今年6月15日下午,当事人小云的父亲江丕东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说我儿子小云出事了,叫我过去。”江丕东说,虽然老人摔倒时他并不在场,但他相信孩子们不会撒谎。
当事人、9岁的小云再次向记者讲述了当时的情景。“你看到老婆婆当时是什么情况?”记者问。
“我看她走到走到摔滚了,嘴里哎哟哎哟直叫唤,她说小娃儿快点来把我扶一下,我就过去扶她,她就一把把我手拉到不松。”小云讲道。“手拉到干啥?”记者问。“她要我赔钱,一直把我拉到不放。”小云说。
另一当事人洋洋说:“我看到老婆婆在那里摔了,叫我们三个去扶她,小云跑在前面就先扶她,老婆婆就把他抓到了。”
据了解,老人住院治疗的各种费用总共花了一万多元,老人的儿子龚某某一口咬定是三个孩子将母亲撞倒,于是向他们的父母索赔,龚某某后来甚至将老人直接送到了江丕东家里。“我家里正在吃饭,有人敲门,门一开,五六个人涌进来了,进来把老太婆放好就走了。我们只有管她吃管她住,住了两天时间,逼得我现在只有在外面租房子住。”江丕东说。
无可奈何的江丕东向警方报案,对于年满70周岁的老人,警方不能刑拘,江丕东随后找到了南外镇司法所进行调解。
“司法所说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叫我们三位家长和当事人赔偿,一人2500元,我没地方投诉了,派出所也拿她没办法。”
随后,记者找到了南外镇司法所了解情况。
南外镇司法所相关人员表示:“由于没有任何笔录,我们只有通过证人进行调查,但证人都是含糊的,蒲所长提出建议,7500元医疗费,三方一人出2500元,多余的费用由受害者自己承担。如果协议达不成,建议他们走诉讼程序。”
目击者说:没看到小娃儿撞老人
为了查清事情的来龙去脉,记者重访了事发地。
老人摔倒的地方是一个斜坡,并没有监控摄像头,但附近有居民看到当时的一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姐讲述了当时所见的情景,“她走上来是两个老太婆,不晓得咋回事一下就这样歪下去,回头那个老太婆就不见了,娃儿在这里,她喊娃儿拉我一下,小娃儿就去拉她,(老太婆)一拉就把手逮住,说你把我推倒了。我跑过去说‘起来起来,我拉你起来’,她说‘他把我推倒了’,我问小娃儿推没有,他们说没有。”
一位清洁工也站出来向记者讲述当日所见,“我在这里打扫卫生,是那个老太婆摔了,小娃儿在后面,她就喊他拉。我没看到小娃儿撞,是她自己摔的。”
负责办理此案的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南外派出所民警介绍,警方通过走访了解到,有三人明确表示看到了老人自己摔倒,“这一点是警方办案的重要依据”。
由于事发后,蒋老太曾强行入住到受害人家中,并称如不赔偿便不离开,孩子家长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才同意支付赔偿,“这种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这也是警方对两人实施拘留的主要原因”。
儿媳妇说:老人在屋里上厕所摔了的
几经努力,记者辗转拨通了蒋老太儿子的电话,接电话的是其儿媳妇胡诗美。
记者:“(蒋老太)前段时间是不是骨折了?”
胡诗美:“是啊,摔了的。”
记者:“怎么摔了的?”
胡诗美:“她在屋里上厕所摔了的。”
记者:“她在外面有没有摔过?”
胡诗美:“从来没摔过,她在屋头挑粪挑得飞叉叉的。”
胡诗美:“没得这个事。”
记者:“那有人说你们找他赔偿是怎么回事?”
胡诗美:“没有。”
记者:“那她有没有在医院治疗,花过医疗费呢?”
胡诗美:“是在医院住的院哦,花了一万多两万。”
记者:“医药费哪个在给?”
胡诗美:“我们自己哦,她在屋头摔了,我们该给她医哦。”
胡的说法与蒋老太的发誓大相径庭。
龚某某说:还没想好是行政复议还是走诉讼程序
11月21日上午,江丕东称司法所调解不成,老人的亲属强硬地向他索赔,江丕东将身上的1100元掏给了老人亲属。但对方让江丕东必须和其他两个孩子的家长凑足7500元医疗费才罢休。
江丕东再次走上搜集证据的路,因为他不认可调解结果,“支付一笔赔偿事小,关键是害怕给孩子留下心理阴影。”
他来到事发地“举牌”寻找证人,功夫不负有心人,七位热心目击者用书面形式写下了事发经过,并且盖上手印。江丕东拿着这些证明及老人亲属的收钱收据,向派出所报案。
当记者再次来到摔倒老太婆蒋某某位于蜀东花园的家时,她的儿子龚某某已经被拘留。面对记者的询问,老人仍然坚称是孩子们将她推倒。此时,摔倒的老人以及儿媳妇都在家,老人74岁了,腿脚仍行动不便,需要拄着拐棍。
不过,对于引发热议的此事,江丕东表示自己出于对家人的保护,他将不再接受采访,“关于老人摔倒扶不扶这件事儿,扶吧,扶了你就跑不脱,不扶吧,大家就说你人心冷漠,难道每次伸出援手时还得自备摄像机全程监控不成?”
南外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行政处罚一经作出,相对人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同级县(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目前,蒋老太和儿子仍对处罚结果不服。“重要的是恢复我们一家人的名声。”至于到底选择行政复议还是走诉讼程序,从拘留所刚刚回到家的龚某某表示,现在还没想好,得等几天跟家人商量后再决定。
警方通报
11月22日,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南外派出所通报了“三小孩扶起摔倒老太婆反被诬陷索赔”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经查明,伤者蒋某某系自己摔倒,并非由三个小孩推倒,有3名目击证人证实……综合调查相关情况,蒋某某、龚某某(蒋某某之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行为。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依法决定对蒋某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其已年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同时对龚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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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推行老人意外伤害险
近日北京市民政局宣布,今后北京市300万老年人口不论户籍,在乘坐公共交通或逛公园等公共场所、或参加一些社会活动时,如发生跌倒、摔伤等意外伤害,均可获得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最高可获20万元。投保人一年费用是15元/份。
预计北京市共有300万老年人,均可参与这项保险。它的保障范围涉及市域内公交车、出租车、地铁(城铁)等3种公共交通工具,公园、博物馆、公共体育场馆、医疗机构等12种公共服务场所,以及养老管理服务中心等6类为老服务单位。老年人在家、在商业场所等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