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城区初中招生方案"出炉 今日开始招生登记

15.06.2015  11:36

近日,记者从达川区教育局获悉,《达川区城区初中招生方案》已经出炉,常住户口在达川区城区的适龄少年,于6月15日至6月19日到划定的入学登记区域学校登记。今年初中起始年级将严格控制班额,班额不得超过60人,2017年秋季班额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入学条件

达川区城区就读初中的少年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适龄少年与父母一致的达川区翠屏和三里坪街道办事处户籍(原达县南外镇户籍,以下简称达川区城区户籍);二是适龄少年的父母有翠屏和三里坪街道辖区房产证。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到指定的公办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本服务区内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

招生办法

(一)达川区翠屏和三里坪街道办事处户籍(原达县南外镇户籍,以下简称达川区城区户籍)少年就读城区初中招生步骤:

1.发布入学登记公告。招生学校于6月10日发布2015年达川区城区户籍适龄少年就读初中入学登记公告。

2.入学登记常住户口在达川区城区的适龄少年,于6月15日至6月19日到划定的入学登记区域学校登记。

3.特殊情况处理办法(1)达川城区户籍的适龄少年与父母户籍一致,但户口与父母的房产证(现住地)不在同一区域,以适龄少年父母房产证(现住地)地址确定登记学校。

(2)达川城区户籍的适龄少年与父母户籍一致,父母在南城无房产(需持房管局无房证明),到城南学校或金华学校登记。

(3)达川城区户籍的适龄少年与父母户籍不一致,父母在南城虽有房产但无户籍的,到城南学校或金华学校登记。

(4)适龄少年、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均是达川城区户籍且没有分户,适龄少年父母均无房产(需持房管局无房证明原件),适龄少年、父母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的,在居住地就近学校登记(同时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及社区的证明材料)。

(5)现役军人子女、少数民族子女、港澳台胞子女,按相关政策办理。

(6)正式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2015年7月31日以前迁入的)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少年,不再属于辖区内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生源和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特殊少年招生办法达川区户籍的盲、聋、弱智等特殊适龄少年可到居住地学校就近随班就读,若无法随班就读的,可到达州市聋哑学校或达川区特殊教育学校(赵家镇)就读。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三残”适龄儿童。

(三)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招生办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确需在达川区城区初中就读的,于6月15日至6月19日,提供相关材料,到实际居住地附近指定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学校登记,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公办初中有:城南学校、金华学校。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程序和时间与达川区城区户籍学生入学程序和时间一致。按照先登记先审查的原则,招满计划指标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