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首张“三证合一”执照颁发

03.12.2014  19:39

12月1日上午10时,在沈阳市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沈阳地铁兴华地下商业街开发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宋林林从辽宁省政府副秘书长郭富春手中接过辽宁省首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过去企业办理“三证”,需要跑一个行政审批大厅或两个行政审批大厅的三到四个业务窗口。“三证合一”后,按照“统一受理、联动审批、限时办结、核发一照”的模式,企业只需到一个行政审批大厅的一个业务窗口即可,由工商部门统一受理申请,工商、质监、税务部门联动审批、核发一照,不再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在营业执照上加载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登记注册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至5到6个工作日,为企业节省了办理时间,也降低了办理成本。辽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本月首先在沈阳、鞍山、朝阳开展先行试点,2015年3月将在全省全面推开。

此次改革,不再要求申请人向国税、地税部门提交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同时,鉴于改革后不再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同步取消了组织机构代码年检制度、有效期限制度和收费制度,仅验资报告和代码证两项就为企业减轻负担2000余元。改革前,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期为4年,改革后有效期与企业的存续期相一致。这些改革内容,最大限度地释放了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