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中小微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将于3月1日起实施

28.02.2014  12:01
核心提示:《辽宁省中小微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将于2014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我省继《辽宁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之后,颁布实施的又一部中小企业方面的地方法规。   2月27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辽宁省中小微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将于2014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我省继《辽宁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之后,颁布实施的又一部中小企业方面的地方法规。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副厅长夏榕向记者介绍,近年来,我省中小企业迅速发展,中小微企业在促进我省城乡就业、增加税收、推进技术创新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辽宁省中小微企业权益保护条例》是目前国内第一部保护中小微企业权益方面的地方法规,共28条,内容涉及中小微企业及其权益的规范、政府及部门职责、保护权益的主要措施、罚则规定等相关内容,充分体现了我省通过地方立法保护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精神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