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督边改 重点督办“四种情况”

21.08.2017  19:48
  加强中央环保督察案件督办,该干什么、怎么干?
  近日,四川省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强化边督边改加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案件督办工作的通知》,就案件督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加强中央环保督察案件督办,该干什么、怎么干?8月18日,四川省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案件督办组相关人士进行了解读。
  对“四种情况”的地区和案件加强重点督办
  环保督察中,案件督办是重要环节。按照《通知》要求,督办一定要突出重点。“不能平均用力,一定要重点清晰,明确重点督办范围,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所有信访件均为案件督办组的督办范围。”四川省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案件督办组相关人士介绍,省上以督为主,主要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领导直接交办的案件;市(州)一级又督又办,要办标新的案件;县级案件督办组对辖区内承办所有信访案件进行督办。
  “从内容上,各级案件督办组要对‘四种情况’的地区和案件加强重点督办。”根据《通知》,“四种情况”是指辖区内投诉举报比较集中、投诉量较大的地区;投诉的问题敏感或者投诉的问题位于敏感区域、敏感部位;群众反复投诉或者多批次多人投诉的问题;反映信访举报不属实情况较多的区域。记者获悉,某市某区一垃圾中转站被投诉110批次,是目前投诉最多的,该地区就符合“四种情况”被省督办组予以重点关注。在确保办理质量前提下提高办结速度
  《通知》要求,在案件督办上要“加强对案件办理质量和办理进度的督办”。
  “这就是要坚持质量与办结并重的原则。”该人士说,但首先是质量,在确保办理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办结速度。对办结质量,省委省政府极其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必须严格落实“六个不放过”,即问题没有查的不放过,问题没有查清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明确的不放过,问题不解决的不放过,查处不到位的不放过,信息没有公开的不放过。“六个不放过”是衡量案件办结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
  “‘信息没有公开的不放过’体现省委省政府对环保督察公开性、透明性的高度重视。”据介绍,目前有极少数地区对案件办结情况尚未公开。按照《通知》要求,四川省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案件督办组要对各市(州)办结案件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导。各市(州)也要确保所有群众来电来信投诉举报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落实所辖地区“一报一台一网络”,全面公开案件办理情况、问题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以及典型案件边督边改情况,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一定要确保举报、办结结果两公开。”实行“三单督办”制度,督办工作留痕
  《通知》要求,对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和各级党委、政府直接交办的案件,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要依法办理、严格程序、及时办结,确保问题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被有效回应。
  四川省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案件督办组将对有关重点案件实行《案件督办单》《专案督办单》《现场督办单》“三单督办”制度,做到事事责任到人、督办工作留痕。
  “案件督办必须压紧压实责任。”据介绍,在本次督察中,有人对上级转办的信访案件,以“情况不属实”为由欺上瞒下、敷衍了事,已经受到党纪政纪处理。根据《通知》要求,对办理案件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整改不及时的,要督促催办。发现有欺上瞒下、敷衍了事、拖延推诿、处置不力等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追责问责组按程序进行追责问责,确保案件办理实效。对弄虚作假甚至包庇、纵容违规违法行为的,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将问题线索移交相应的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总之,坚持一案双查,按照‘稳、准、狠、快’的要求,对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置。”(记者 陈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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