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教师辞职专教网课 曾被指有偿补课遭举报
离开“课堂”后,史金霞始终觉得,自己离学生更近了。
2013年,曾在多地担任语文教师的史金霞,首次接触到了网络教学。三年多来,她通过在线教育平台讲授文学课程,积累了相当的人气,被称为“网红教师”。名利双收的同时,史金霞充满“市场化”的行为,与其公立学校教师身份,一度引发社会争议,并有人因此以其涉嫌“有偿补课”为名,将之举报。
去年11月,史金霞从工作6年的苏州星海实验中学辞职,离开站了23年的讲台,从此专职网络授课。在接受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采访时,史金霞称,放弃公办教师身份,并非因为遭到举报,而是希望“换一种模式”,并影响更多人。
▲手持辞职报告的苏州星海实验中学原语文教师史金霞。 图片来源 史金霞微博名师“触网”
1月11日,是史金霞女儿的生日。这一天,史金霞没有工作,选择了陪女儿。而在几个月前,这样的“自由”,还是她难以想象的。
史金霞是河北保定人,1993年在保定一所乡村中学,开始了自己的教师生涯。6年后,她进入保定市徐水综合高中,担任语文教师。
在保定工作14年后,2007年,史金霞进入江苏张家港一所学校任教。3年后,她通过招聘,进入名校苏州星海实验中学。在随后的6年里,她从普通教师,做到高中部语文教研组长,并收获了一长串头衔:专栏作家、《中国教育报》2012年度推动读书十大人物提名奖获得者、2016年第二届华文领读者大奖获得者。
从河北一所农村中学起步,最终进入苏州的名校,史金霞用二十多年的时间,成为了学生家长口中的“名师”。
如果不是一次偶然的“触网”,史金霞接下来的十多年,将继续沿着这样的轨迹展开:拿得更多的奖,收获更大的名气,年复一年讲授同样的内容,直至退休。公办教师的事业编制身份,则为她提供了稳定的生活保障。
2013年,一位供职于某在线教育企业的朋友,向史金霞“约课”,希望她来自己所在的平台开班。时年近40岁、拥有十多年网龄的史金霞没有犹豫,答应“试一试”。
事后看来,史金霞说,那一次还算成功的尝试,影响了自己人生的走向。
▲史金霞开设的网络课程。 手机截图“有偿补课”被举报
自2013年起,史金霞先后辗转多个在线教育平台,成为一名“网课教师”。
史金霞告诉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自己起初在网络开设公益课堂,内容主要为向学生分享阅读体验,向家长传授教育理念。多年的教育从业经历,使得此前从未有网络授课经验的史金霞“上手”很快,并积累了一批固定“听众”。史金霞说,每当自己更换教学平台,总有一些学生跟着过去,在没有新课更新的时候,甚至有人反复回看以往的课程内容。
2016年1月份,史金霞开始了收费的尝试。这样的改变,她将之归结于“平台的邀请”。重案组37号探员了解到,目前在一些主流网课平台,教师收费标准为每课时每人5元左右,而史金霞的收费,则要高出不少,超过10元。
重案组37号探员注意到,史金霞的授课内容,阅读、写作、诗歌鉴赏,既有人文类通识课程,也包含高考作文辅导。
高人气和高收入,让史金霞陷入争议中。由于在各种网络平台,史金霞均使用真实头像,在其个人实名微博中,认证信息更是注明“苏州星海实验中学高中语文教师”,在质疑者眼中,史金霞违反教育部门规定,涉嫌课外“有偿补课”。
2016年8月,因受到举报,史金霞遭到学校领导“约谈”。此外,教育主管部门也向其提出,希望她停止网络授课。由于不能接受这样的要求,2016年11月,史金霞向学校提出辞职,并自愿放弃事业编制。
“天大地大,东西上下,任我行。”史金霞在辞职信中写道。
▲史金霞的辞职报告。 图片来源 史金霞微博对话
辞去公职的史金霞更加忙碌了。她的生活被一个课时两节课,每节课45分钟隔开。1月11日下午,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与史金霞进行了一次对话。
“自由、紧张、活泼”
重案组37号:初次接触网课,是什么心态?
史金霞:第一次接触是在2013年,朋友邀请。算来,当时我已经从事教学20年,接触互联网也有十多年了。在我看来这是一个新鲜事物,我乐于尝试,没有想太多其他的东西。
重案组37号:教学模式的变化,会不适应吗?
史金霞:在教学中,反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在传统的课堂教学中,出于维持课堂纪律的考虑,很多时候反馈并不及时。但是在网络上,任何学生有问题,都可以随时留言,然后我根据学生的提问进行答疑,这个过程实际上是被大大强化的。因此,我没有觉得不适应,反而很喜欢这样的节奏。
重案组37号:跟辞职前比,工作节奏有什么变化?
史金霞:现在的生活,总的说来就是:自由、紧张、活泼。事情比在学校里多出几倍,但是可以自己决定要不要做,重要的是什么,想做的是什么。
重案组37号:放弃体制内的事业编辑,会觉得可惜吗?
史金霞:没什么可惜的,体制给了保障,但是对我又是一种束缚。如果一直在体制内,可能会缺乏改变的勇气。
“不因时而变会被淘汰”
重案组37号:如何看待“有偿补课”的质疑?
史金霞: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上课,使用自己家里的电脑和网络,并没有占用学校任何资源,也没有影响我的本职工作,我得到的是应得的劳动报酬,这不能算“有偿补课”。
重案组37号:辞职与被举报有关系吗?
史金霞:没有关系。8月份被举报后,我没有立即辞职,到了11月份才离开。而之所以辞职,是想专心把我认为有意义的事情做好。
重案组37号:作为一名资深教师,为什么愿意“转移阵地”?
史金霞:教育的主体是人,但是互联网时代对人的冲击很大,主要体现在学生获取信息的渠道上。我刚刚从教时,面对的学生是70后,他们的知识来源于书本,或者说,大部分来自课本。现在我面对的是90后甚至00后学生,他们的知识储备要极大丰富。作为课堂的组织者,如果不能因时而变,会被学生淘汰的。
重案组37号:未来有什么打算?
史金霞:继续在网络教课,同时跟几个朋友合伙建了一个在线教育平台。未来,会邀请更多的名师加入。
▲史金霞的离校移交清单。 图片来源 史金霞微博探员追问
教师网上授课能否被认定“有偿补课”?
法律尚无认定标准,专家称权责不清晰致其处于灰色地带
在质疑者看来,史金霞公开使用公办教师身份,以名校光环背书,吸引学生,其行为已经超过个人行为界限,涉嫌“有偿补课”。
一名在线教育行业的工作人员告诉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目前网络上的“名师”,多出身线下教育机构,而公立学校在职教师加入时,往往会模糊身份信息。类似史金霞这样公开“站台”的,则很少见。客观上,史金霞的名校教师身份,在初期确实会为其吸引部分原始听众。
重案组37号探员注意到,早在2015年,教育部即发文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而在江苏省教育厅发布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中,明确将“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定性为“违反师德”。
网络授课时个人行为还是职业行为?南京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师称,目前包括《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在内的多部法律均无认定标准,但是作为公立学校教师,一般需要“避嫌”。
在教育专家熊丙奇看来,教育部门及学校禁止教师有偿家教这一规定本身就存在争议,而正是由于这一争议没有得到厘清,才使教师在网上授课这一新事物遭遇同样的争议。教师权责不清晰,权利、待遇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导致有偿补课一直难以得到有效治理,也使得教师在网上授课,变为新的灰色地带。
熊丙奇表示,保障学校教学质量,需要完善学校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他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将开发网课作为教师的工作职责之一,同时设立专项资金,资助教师开发网课,政府部门搭建网课平台,由其他学校、学生共享,达到教育公平的目的。
新京报记者 王煜
责任编辑: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