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省级单位购20辆"飞鸽牌"单车 用于公务出行

11.01.2016  20:45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公务自行车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钟振宇) 为切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方便机关干部职工公务出行,缓解城区交通拥堵,倡导绿色出行、低碳办公理念,2016年新年伊始,作为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率先在单位内推出公务自行车制度,由局机关服务中心采购了20辆“飞鸽牌”自行车,统一编号、印刷标志,实施“绿色出行”。

很受欢迎:5个工作日20多人次使用

这批公务自行车投放以来,受到机关工作人员欢迎。从1月4日推出,5个工作日已有20多人次使用,公务自行车正悄然改变干部职工的出行习惯。

我省公车改革启动后,该局制定了局机关公务出行保障办法,明确提出局机关工作人员在成都市城区的公务出行,按规定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出行方式,不再报销交通费用。除“参加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办理涉及国家安全、保密、机要通信等公务”等几类特殊事务,不得使用公务用车。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工作人员有时要外出办事、开会,很多目的地都在一二环内,但因为交通拥堵,汽车出行并不方便,骑车办事反倒是一种高效绿色的公务出行方式,“所以我们在征求了局内职工意见后,投放了公务自行车。从实际效果看,大家认为外出办理公务,骑自行车非常便捷,既节约资源又节省时间。”

方便实用:市内经常堵车 骑车反而省时间

11日下午2点,局机关工作人员帅师明登记后借用了一辆自行车,到位于新南门的省地税局办事。“我3点回到办公室,来回一个小时,只用了5毛钱寄车。”

帅师明说,在以前他习惯使用公车出去办事,但经常遇到堵车,来回时间更长。如果遇到办事的地方无法停车,驾驶员一般就开回单位,自己只有赶公交转车回单位。

为规范管理,该局机关服务中心制定了公务自行车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公务自行车须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外出办理公务使用,原则上不得借出过夜。公务自行车因使用不当发生损坏和丢失的由借用人赔偿;还明确了借用、归还流程:1.借车人到自行车棚办理车辆借用手续,填写公务自行车借用登记表。2.管理人员统一安排借用车辆,使用前借车人与管理人员共同查验车况,确定车况完好后方可使用。3.借车人归还自行车时,管理人员应检查车辆是否损坏。检查无误,管理人员收回车钥匙,并办理借用登记注销手续。

据介绍,近年来,在我省南充、遂宁,成都市武侯区、金牛区、温江区,攀枝花市米易县等地积极推广使用公共自行车,在公共机构提倡绿色出行。去年,《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鼓励自行车等绿色出行”。省机关事务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处负责人表示,提倡和鼓励更多的公共机构为职工的公务出行提供低碳选择,在平原地区,自行车出行是一种很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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