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全面整顿辅警队伍:严把准入关 薪酬纳入财政保障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身份性质、岗位职责、管理监督、职业保障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加强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管理。12月7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四川省已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理顺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的管理体制、明确岗位职责,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职业保障,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全面清理整顿,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坚决清退淘汰。
辅警将分为文职、勤务两大类
11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责任、配备比例、协助勤务领域、聘用程序条件、管理监督内容等。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完善细化岗位职责、执勤值班、考核奖惩、保密安全、管理监督和退出机制等,逐步形成系统完备的我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体系。
根据国务院的《意见》,今后辅警将分为文职辅警、勤务辅警两大类。其中,文职辅警能从事四类岗位职责,勤务辅警能从事十类岗位职责。“基本明晰了辅警人员的工作范围、工作边界。”省公安厅工作人员表示。
严把准入关不符合条件坚决淘汰
目前,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正在对现有警务辅助人员开展全面清理整顿,严把准入关。尤其是对警务辅助人员档案、聘用材料、个人征信、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审查、认真审核,及时发现有问题的人员。同时,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区别情况,分类处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坚决清退淘汰。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针对新入职的、聘用一年以上的和拟晋升级别的警务辅助人员等,分级分类制定培训考核大纲、组织研发培训课程、组织编写配套教材资料,强化专业知识、岗位技能的训练,重点培养警务辅助人员法律意识、职业素养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目前,省公安厅已在全省9大战训基地集中培训警务辅助人员骨干5400余人。
此外,省政府要求各地政府积极协调,将警务辅助人员薪酬、装备、训练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加强警务辅助人员装备管理,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逐步实现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切实落实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对表现突出的及时给予奖励。(记者 李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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