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轿车开门碰倒行人 3岁女孩被货车碾轧致死

24.01.2015  15:58

1月21日上午9:20,在成都居住的王女士骑着自行车送3岁的女儿璐璐去幼儿园,没想到,这成了她最后一次送女儿上学。当她骑行至成双大道附近的南沈路时,路边停靠的一辆白色轿车突然打开车门,王女士和自行车随即倒地。不巧的是,旁边正好经过一辆大货车,后座上的璐璐跌倒后被车轮压过,当场殒命(本报曾报道)。

1月23日14点,璐璐的尸检报告出炉,经法医鉴定,璐璐是被车辆碾轧致死。

一个开门的动作,前后不到两秒钟时间,造成了三个家庭的悲剧:璐璐的母亲每日以泪洗面,开车门的轿车司机曾先生愧悔不已,而货车司机则觉得自己“运气太差”。悲剧发生3天后,3个家庭再次聚集在交警一分局,除了沉默依旧是沉默。

煎熬·这3天,这3人

璐璐母亲/悲痛

抱着女儿生前玩具不愿放开

3天前的1月21日,本应是王女士生命里很平常的一天。早上9点过,她像往常一样骑着自行车送女儿璐璐去附近的幼儿园上学。在走到八益家具城附近的南沈路时,停在道路右侧的一辆白色轿车的左侧车门突然打开。她从车上摔了下来,年仅3岁的璐璐,被后面经过的一辆货车碾轧而过,当场死亡。

稍微一闭眼,就梦见我的璐璐。”事发当晚,王女士躺在床上几乎睁着眼睛直到天亮,“我梦见璐璐坐在荷叶上,半个脸都在往下沉,我怎么抓也抓不起来。”璐璐的爸爸整晚都抱着枕头,不时把头埋进去哭泣。

1月22日下午,记者见到王女士时,她的父亲和18岁的儿子正陪着她。他们之间几乎没有交流,只有漫长的沉默。她的丈夫已回安岳老家去取璐璐的户籍底卡。

房间墙上贴着“声母表”“韵母表”,王女士说,璐璐常常倚在墙上读给她听。说这话的时候,她手里抱着女儿生前留下的一把玩具吉他不愿放开,神情呆滞。

对于这个母亲来讲,这是生命中最难熬的3天。1月23日下午,王女士在交警一分局事故大队办公室里看到了璐璐的尸检报告,她放声大哭:“我的璐璐才3岁,就没了!

轿车司机/懊悔

事发前还提醒同事注意行人

1月23日中午13点过,白色轿车的车主曾先生也来到了事故大队的办公室外,等待尸检结果。在看到璐璐的父母后,曾先生不停地向对方表示歉意。

曾先生今年32岁,1月21日上午9点20分左右,他载着3名同事,来到南沈路。回忆起当时的情景,曾先生显得十分懊悔。“我在那附近上班,几乎天天都要在那里停车。”停稳车后,他让3个同事先下车,“我同事下车前我都还提示他们要注意看行人的。

同事们陆续从右侧车门下车后,曾先生才熄火准备下车。“我随手一推门,突然感觉一个黑影从旁边闪过。”他说,自己迅速把车门拉了回去,但是已经来不及了,“2秒钟,整个过程只有不到2秒钟,娃娃就滚到车轮底下去了。

她应该是撞到我的后视镜上了,但我开车门时她应该向左躲了的。我确实有责任。”曾先生说,自己并不确定是否是自己的车门将璐璐母女撞倒。因为同事们已经下车,他以为后面的车应该会注意到此处有人下车,加上平时上班都在此处停车,“太熟悉了,就一时疏忽了。

曾先生说,事发三天以来,他也没有睡好,家里人也都很担心他。自己也有一个2岁的儿子,明年也该读幼儿园了,知道失去孩子的痛苦,自己已经酿下大错,只希望能够对王女士一家多做点赔偿,减轻点负罪感。

货车司机/难过

这条路跑了6年多 我运气太差了

23日下午2点,货车司机梁先生也到了交警一分局。

事故发生的当天上午,32岁的他拉着一车洗衣粉去家具城送货。从三圣乡到家具城,这条长达15公里的道路,他已经跑了6年多了,之前从未出过事故。

当时我在直行,看到自行车还朝左稍微拐了下。”回忆起事发当时的情况,梁先生说,“我前轮都开过去了,突然从后视镜看到有辆自行车倒了。我马上刹车,结果还是没来得及。”从后视镜里,梁先生并未看清王女士是怎么倒地的。事故发生后,他马上拨打了120和110报警电话。

7年前,梁先生从重庆綦江来到成都打工,他给家具厂拉货,每月跑20多趟,一趟可以赚180元。“我有一个8岁的儿子,一个月前又有了一个儿子,都在重庆等着我回去。”梁先生说,同样是做父母的,遇到这样的事他也很难过,但这不是他的本意。“等事故认定书下来吧。

对于这3天来的经历,他不愿意多谈,只是低声说了句:“运气太差了。

/民警提醒

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属严重过错

据成都市交管局事故预防处理处民警介绍,因打开车门不当导致车祸死亡的案例,每年都会遇到几起:“基本是开车门时没有注意到行人和非机动车造成的。”早在2014年4月1日,《成都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就已经正式实施,将事故当事人与发生事故有关的交通违法行为分为“严重过错”、“一般过错”两类,供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参考使用。

在《指导意见》中,“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被明确定为“严重过错类行为”。民警称,严重过错类行为在发生事故中起主要作用,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大。“交通事故中,当事双方可能有一项或几项严重或一般过错行为,通过各种情况的列举和排列组合,能够指导民警对各种复杂情况下对于当事双方的定责。

/律师说法

轿车司机或担主责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德平说,根据道法有关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 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乘坐者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从公开的信息来看,白色轿车应该承担主要责任,货车车主承担次要责任。但最终的责任划分,得看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张德平表示。

华西都市报见习记者许小卿记者杨雪实习记者宁芝摄影雷远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