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率先启动“轻刑快办”机制 10分钟审结"轻刑"案

27.08.2014  14:28

   10分钟审判 成都推进“轻刑快办

  “梆!”法槌落下,8月18日上午,成都市新都区法院对被告李某某、尹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开庭审理。10分钟后庭审结束,被告当庭认罪,法官宣读判决书。时间往前追溯,此案从警方破案到法院宣判历时不到一个月。

  为何该起案件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审判完毕?“主要是此案启用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成都市委政法委督查室主任龚桂莲介绍,按照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总体部署,成都市从实际出发,在全市部分地区率先启动对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探索,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一系列富有特色的工作成果和地方经验。

   高速 10分钟审结“轻刑”案

  “轻刑快办”机制是指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

  在18日新都区法院对被告李某某、尹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开庭审理中,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仅用两分钟摘要宣读了起诉书。由于二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事实无异议,公诉人简要出示了指控证据,并就证据名称及所要证明的事实简要说明。然后,被告人自行辩护、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辩护人作最后陈述,这一切程序都在几分钟内完成,最后法官宣布判决结果。庭审全程只用了10分钟。“庭审快速审结即是‘轻刑快办’工作机制的一部分。”成都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推行这项机制,对常发的危险驾驶、盗窃、诈骗等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做到快侦、快诉、快审、快执行,避免审前羁押时间长影响判决结果从而造成司法不公。

  高效 公检法司“无缝衔接

  “10分钟快速审判的背后,是公、检、法、司的‘无缝衔接’。”成都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轻刑快办”机制得以顺利推行的关键环节。

  以新都区的这件盗窃案为例,判定适用“轻刑快办”机制后,按照此前新都区公安、检察院、法院会商形成的协作意见,该案件在20天内完成侦结、审查,并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法院通过“三个简化”、“三个集中”达到提高审判效率的目的。“通过当天审查、当天立案的简化立案审查,实现立案的及时性;通过当天排期、集中送达实现庭前准备的集中性;通过集中开庭、集中告知诉讼权利,证据出示目录化及庭审辩论要素化实现庭审过程的简约性。”新都区法院的一名法官表示,此案从警方破案到法院宣判历时不到一个月。

  目前,成都市在金牛区、成华区、新都区、大邑等地对该项工作开展先行先试。在先行探索地区,轻微刑事案件办案效率都有大幅提升,其中,新都区公安分局快速办理的轻微刑事案件占全年办案量的比例从2010年的7%上升到2013年的20%,成华区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的轻刑快办案件平均办案周期仅为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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