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酿住房保障体系转型 拟取消经适房和廉租房

28.07.2014  10:33

  近日北京住建部门表示,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将主要通过配租型、配售型保障房和租赁补贴三种形式解决。现代快报记者从一份《关于推进我市住房保障体系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了解到,南京也正在酝酿推进住房保障体系的转型发展,与北京类似,以共有产权房为核心的产权型保障房将取代人们熟悉的经适房,同时廉租房也将退出历史舞台纳入到公租房中。目前这份实施意见仍在内部讨论中,最快今年内出台。现代快报记者 项凤华 马乐乐

   南京住房保障整合为三类

  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住房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的供应体系,这将成为今后南京住房保障的基本思路。与现有保障范围相同,城市低收入、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都将是被保障对象。

  如何能够实现“应保尽保”?据了解,按照“保障基本、并轨运行、租补分离、产权共有”的思路,南京将把现有保障房品种整合为货币补贴、租赁型住房、产权型住房三类,推进公租房与廉租房的并轨,建立以共有产权为核心的产权型住房保障制度。

   货币补贴

  货币补贴实际上是租赁补贴。对于符合保障范围体系的住房困难家庭,如果不接受租赁型或产权型保障房的,可以领取租房补贴。南京拟规定,租赁补贴将纳入市、区财政预算安排,加快建立租赁补贴发放银行专户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补贴用于改善保障家庭的住房困难。

   租赁型住房

  目前南京根据申请入住对象的收入等不同,将租赁型保障房分为廉租房和公租房,但实际上这两种房的房源本身并没有多少区别。南京早有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的呼声,在实践中也已经开始运作。

  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指出,今后这两种住房统称为公租房,这意味着“廉租房”这个名词将成为历史。今后,城市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凡是享受租赁型保障房的,都会住上公租房,他们之间的区别只是享受不同程度的租金补贴。

   产权型住房

  从未在南京出现过的共有产权房,将正式登上舞台,相关立法也有望今年出台(现代快报曾作报道)。此次实施意见中也提及,根据住房保障人群支付能力和房价水平确定购房的首次出资比例,个人产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所购房屋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所得收益按照产权比例进行分割。

  “其实从南京对共有产权房的定义看,过去的经适房性质与之类似。”知情人士说,南京对经适房的规定也是“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所得收益一半上交政府”,某种程度上经适房就是政府与个人各持有50%份额的共有产权房。因此,在明确共有产权房成为未来产权型保障房核心后,经适房将退出历史舞台。

   鼓励各区政府、园区建设公租房

  目前,公租房的建设主体仍然是政府,但南京拟规定,鼓励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建设单位的公租房;鼓励各区政府、园区、功能板块建设公租房,解决区域内从业人员的居住需求。

  “南京去年首次公租房报名选房时,很多大企业兴趣浓厚,很多公司都是一口气帮几十位员工报名选房。”相关人士表示,其实这些大中型企业也具备了自建公租房的实力,如果他们自己建,可能会更受到员工欢迎。

  另外,一些园区和功能板块目前与主城有一定的距离,如果能利用现有土地建设公租房,对自身发展肯定是个好事。

   大型商品房小区

  配建保障房

  丁家庄、上坊、花岗、岱山的四大保障房片区,代表了南京迄今为止规格最高的保障房小区建设水平。不过,南京也有意让保障房与商品房“混搭”起来,让保障房由“集中建设”向“集中建设与分散建设相结合”的方式转变。

  今年3月份的“宁7条”中曾提及,对部分面积为10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住宅地块出让时,将配建不低于5%的保障房作为前置条件。在此次的实施意见中,这个想法被再次提及。

  “保障房集中建设会带来管理难,如果能够与商品房建在一起肯定是好事。”相关人士表示,但这个想法实施起来难度比较大,因为拿地的开发商会比较“”。此前南京曾经改变土地拍卖规则,规定“限地价、竞配建(面积或资金)”,但至今全部是竞争保障房建设资金,而不是面积,这也反映出把商品房和保障房“混搭”仍然困难重重。

(原标题:南京拟取消经适房和廉租房)

文章关键词: 住房保障体系 廉租房 公租房 经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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