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改革 带来哪些变化?

08.12.2015  08:53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卢薇)本月底,我省商业车险改革将正式推行。

往年理赔记录、不同车型维修成本的差异、保险公司经营水平差异、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定价能力差异等,都将不同程度影响商业车险价格。值得注意的是,改革后的商业车险保费标准将按照出险频率作出上浮和下调,即出险频率越低,保费折扣越低,反之则保费越高。在保险责任方面,也有所扩大。

新政策带来新变化。在改革的推动下,竞争激烈的四川车险市场或将迎来新一轮“洗牌”。

保费之变:

安全驾车最低近4折,出险后保费或上浮

长期以来,商业车险保费以新车购置价为重要定价因素,频繁出险的车主与长期不出险的车主保费差异不大,低风险车主无形中为高风险车主更多地买了单。这一情形将在此次改革启动后彻底改变。

四川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改革,商业车险定价将更加差异化、合理化。投保人需注意以下几个关键词:

投保车型。改革前,购买价相同的机动车,车险价格也基本相同,与车型关系不大。改革后,购买价相同但车型不同的机动车,由于其维修成本等的差异,商车险价格将有所区别。

赔款记录。改革后,在不考虑其他因素情况下,对于连续3年甚至5年都没有出险的车辆,产险公司给出的车险优惠幅度可能会更大,拿到5折甚至低至近4折的费率都有可能,反之,车险费率就有可能大幅度地提高。出险2次的无赔款优待系数上浮25%、3次的上浮50%、4次的上浮75%、5次的上浮2倍。

保险公司自主定价权。此次改革赋予财产保险公司更大的自主定价权,一是取消车险费率总体优惠幅度不超过7折的规定;二是新增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各公司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调整优惠比例。

“保费与风险挂钩,奖安罚危,可鼓励投保人更加规范驾驶,注意行车安全。”人保财险四川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以一台车龄为3年且未出险的polo车为例,假设客户在投保车损险、商业三者险(50万责任限额)、车上人员责任险(5座,每座1万元责任限额)、盗抢险、不计免赔率特约险的情况下,改革前在传统渠道购买商业车险产品的保费支出为3180元左右,改革后保费支出仅为2000元左右,节省保费1180元左右。

经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客户,则可能面临改革后保费上涨的局面。

按照上面的示例,如果该客户上年出险次数达到3次,改革前在传统渠道购买商业车险产品,最少需要支付的保费为3280元左右,而在改革后需要支付的最低保费为5000元左右,比费改前需多支付1720元。

不难看出,改革前,上述示例中的低风险客户和高风险客户车险保费差价仅100元,改革后,这一差价达到了3000元。

责任之变:

因冰雹、暴雪等受损也能索赔

作为商车险改革的重要举措,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机动车辆商业综合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新版行业示范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保障更加全面,也更加人性化。

新版行业示范条款将“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列入了承保范围;删减了现行商业车险条款责任免除中的“车上人员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等15项内容;盗抢险删除5项责任免除;倒车镜车灯单独损坏落等以往需投保了附加险才能获赔的事项,现在都纳入了主险保险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冰雹、台风、热带风暴、暴雪、沙尘暴等自然灾害,车上人员及车载货物意外撞击导致的损失可获得赔偿;投保了专项附加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后,将不再扣减找不到第三方的30%绝对免赔。

改革后,车损险保费按车型确定,保额按投保车辆实际价值确定,彻底解决了“高保低赔”问题。旧车将不用年年都按新车购置价计算缴纳车损险保费了。投保车辆全损时,按照保险金额计算赔付。发生部分损失,则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实现“实保实赔”。

此外,明确代位追偿原则,打破“无责不赔”惯例。也就意味着,肇事的第三方若不赔偿,投保人可先找自己的保险公司理赔,然后再由保险公司向第三方索赔。

市场之变:

拼价格,不如拼服务

商业车险改革又将对车险市场带来哪些冲击?

“未来,成本管控能力强、大数据获取能力强的公司将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太平财险四川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改革后的商业车险费率水平将与驾驶人及车辆本身的风险更加匹配,对公司管理及定价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进一步释放出了公司发展创新的活力。

“要真正赢得消费者,理赔效率必须要更高,增值服务更完善,使消费者利益最大化。”人保财险四川分公司上述负责人认为,改革后,价格战不可取,行业竞争模式将向精细化定价、全方位优化服务转变。

他同时建议消费者,购车和投保前应关注各类汽车品牌的维修成本,投保后多注意安全驾驶,避免事故发生。“对于以往出过多次险的高风险机动车车主而言,只要注重安全驾驶,改善理赔记录,以后年度投保同样可享受不同程度的保费优惠。”

四川保监局负责人透露,改革启动后,将按照“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原则,赋予市场主体更大经营自主权的同时,强化商业车险事中事后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更好地促进产险业转型升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以一台车龄为3年的polo车为例,假设客户在人保财险投保车损险、商业三者险(50万责任限额)、车上人员责任险(5座,每座1万元责任限额)、盗抢险、不计免赔率特约险——

1、从未出险:改革前,在传统渠道购买商业车险产品的保费支出为3180元左右;改革后,保费支出为2000元左右,节省保费1180元左右。

2、上年出险次数达到3次:改革前,在传统渠道购买商业车险产品,最少需支付保费约3280元;改革后,最低需要支付保费约5000元,比费改前多支付172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