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窗随手扔垃圾 醉酒乘客被罚50元

01.04.2014  10:12

  “我影响了环境,环卫工人工作不容易,我真对不起他们。

  ———当事人刘斌

  “毕竟是错了,脏东西扔出去,给环卫工人添了麻烦,还带来危险。

  ———驾驶员刘安军

  “我要把这张照片过个塑,放在车里作为警示。

  ———车主陈小刚

  核心

  提示

  夜色中,红绿灯前的一辆黑色轿车格外显眼:车身左侧的路面上,被扔满了白色纸巾和塑料袋,更有一只手臂从车窗中伸出,刚扔出的一张餐巾纸还在半空中飘荡……近日,这样一张照片在网络上热传,网友纷纷发表评论,斥责“车窗垃圾”。

  3月28日晚上11时许,一条微博引发众多网友关注。照片中可以清晰看见,一辆黑色现代轿车左侧车窗大开,伸出一只手臂,刚扔出的一张白晃晃的餐巾纸还在半空中飘荡。而路面上,已经被扔了几张餐巾纸,还夹杂着一个塑料袋,显得污秽不堪(上图)。

  据自称是照片拍摄者的网友李先生介绍,当晚8点过,他正在锦城大道下穿天府大道隧道附近等红灯,意外看见前车车窗扔出垃圾。“刚开始以为他扔一两张,没想到接二连三的扔。”随后,李先生用手机拍下照片,并发到了微博上。这条微博很快被网友转发和评论:“这样要不得!”“强烈谴责这种不文明的行为,他的随手,会让环卫工人那么辛苦!”……

  昨日,事发时的驾驶员刘安军和车主陈小刚被传唤至交警六分局接受处理。刘安军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向车外扔垃圾的,是当时坐在后座的表姐夫刘斌。刘斌从巴中到成都办事,当晚,刘安军带着他到华阳赴宴,因为自己的车尾号限行,便向姐夫陈小刚借用了这辆北京现代伊兰特轿车。

  “他平常不大喝酒,酒量不好。”刘安军说,刘斌喝了二两白酒、一瓶啤酒便醉得“恼火”,而他自己滴酒未沾。晚上8点过,由他开车返回,在路口等红灯时,刘斌因为醉酒难忍,一时呕吐起来。“我还劝他不要扔在外面,但他顺手就扔出去了。”刘安军说,自己平时十分注意,没有从车窗向外扔过垃圾,虽然不是自己所为,他也十分后悔。

  刘安军表示,刘斌已经在3月29日返回老家巴中,一时难以前来接受处理。昨日,交警六分局民警通过电话联系上了当事人刘斌,向其宣读了处罚决定———因作为乘客向车外抛洒垃圾,刘斌被处以罚款50元。谈起自己的行为,刘斌语调低沉,话语间充满悔意。“我这几天有点感冒,又喝多了酒,没忍住吐了。”刘斌说,他用纸捂了下脏东西,却又担心扔在车里弄脏,便顺手扔出了窗外。

  成都商报记者 桑田 刘海韵 摄影报道

  记者手记

  随手拍 “封杀”车窗垃圾

  车窗垃圾,一个不经意的坏习惯,却可能酿成悲剧。近年来,环卫工人因为捡拾车窗抛物而发生的交通意外屡见不鲜,“车窗垃圾”不仅是道德失范,更成为一种造成人身伤害的严重社会问题。

  随手向车窗外扔垃圾,看似一件小事,实际上不单单体现了一个人的涵养、素质和道德水平,更反映了一个公民的社会公德心。先不说这些垃圾污染了城市环境,更加大了环卫工人的劳动量,也是对他人劳动成果的不尊重。为了清除这些“车窗垃圾”,环卫工人在行驶的车辆间穿行,加之环卫工人大多是老人,也许只是一个不经意的坏习惯,就可能让他们受伤甚至失去生命。

  根据现行《道法》规定,乘客从车窗抛洒垃圾可被处以50元罚款,而驾驶员抛洒“车窗垃圾”将因“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被处以罚款50至100元,并计2分的严格处罚。而一位交警表示,对于“车窗垃圾”,取证是难题。“电子眼可以对超速、不按标识标线行驶自动记录,但对于车内的行为不好取证。即使是在路口被交警抓了‘现行’,如果没有用执法记录仪拍下,也难以对其进行处罚。

  如今,网络自媒体越来越火,面对车窗垃圾,我们也可以拿起手机“随手拍”,不但可以为交警执法提供证据,同时也是对这些不文明行为的极大威慑。当文明行为成为习惯,“车窗垃圾”自然将消失在阳光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