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男子高速路敲车窗扔廉价烟 不给上百元就砸车

10.12.2013  14:41

有这么几个无业男子,趁高速路堵车,他们会挨个敲打外地货车的车窗,当窗子一摇下来,他们就把价值几元钱的香烟扔进车内,一盒烟张口就要一百元或者数百元。对方若是配合也就罢了,要是给得不痛快就会砸车,终究换来法律的惩罚。昨日,记者对此案进行了采访。

2013年1月9日,大货车司机肖军(化名)驾车被堵在了土左旗呼大高速公路白庙子收费站附近。当时,他正在车内闭着眼休息。突然,一阵急切的敲击声将他惊醒,只见一只手正在自己驾驶位的车窗上连续敲打。肖军赶紧摇车窗想看看是什么情况,车窗刚降下一半,一个东西瞬间朝着肖军的脸飞过来掉在了脚下。肖军捡起一看,是一盒香烟。正纳闷,只见一名男子冲自己喊:“卖烟,一百一盒。”肖军刚想辩解,一看对方共有5名男子,人人手里都握着铁棒、铁管等物品虎视眈眈,于是,他掏了100元给对方,几名男子拿了钱又向后车走去……

事实上,在该地段和肖军有过类似遭遇的外地货车司机就有3个。在2013年1月9日和13日两天内,肖军、秦兵(化名)、郑勇(化名)3名货车司机分别被抢走100元、200元和400元。有的货车司机因为不配合,对方就用铁棒、铁管等砸车窗玻璃。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对肖军等人实施抢劫的5名男子先后被抓获。他们分别是贾某某、李某某、麻某某、李某和张某某。经依法审理查明并认定上述事实后,土左旗人民法院认为,贾某某等5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的方式向他人索要现金,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综合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于2013年11月5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对5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罚:李某某等5人均犯抢劫罪,依法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贾某某、麻某某、李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张某某则获刑10年。同时,法院对上述5名被告人分别并处罚金1000元人民币。(记者 何芳 通讯员 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