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致车祸被判缓刑 南部司法入户接矫彰显人性化执法

29.01.2016  09:28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王宏 记者 张根)近日,南部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与建兴司法所工作人员主动上门,为车祸中身负重伤的社区矫正人员蒋秦办理入矫手续,用实际行动彰显了人性化工作特色。

  2014年11月,蒋秦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与一辆出租车相撞,造成自己重伤。事后,被南部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缓刑考验期自2015年11月23日至2016年2月22日。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蒋秦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到南部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基地办理入矫手续,但他因伤情严重,行动不便,无法按时报到。得知这一情况后,县司法局立即指派社区矫正办公室和建兴司法所工作人员前往蒋秦借住的亲戚罗云家中,上门为其办理入矫手续。

  在罗云家中,工作人员现场办公,依法按程序为蒋秦办理接收登记手续,并告知其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各项规定,蒋秦对工作人员上门提供帮助非常感动。他表示:从前自己一直以为犯罪离自己很遥远,现在却因为法治观念淡薄而触犯刑法,今后自己一定会加强法治学习、严格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矫正,努力重新改造自己。罗云也向工作人员保证,一定会认真担负起监护职责,严格督促蒋秦遵守社区矫正规定,及时反映其在监管中遇到的特殊情况。(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