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救命钱”沉睡为哪般?
谢正军/漫画
——聚焦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上)
3月6日,因车祸致下身瘫痪的广元市民李迎春,终于拿到了广元交警为他申请到的1.6万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李迎春2012年5月发生车祸,广元市2013年开始实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政策,拿到这笔钱,李迎春足足等了近一年。
2010年,我省正式实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政策,21个市州陆续启动实施。对遭遇肇事逃逸的交通事故受害者而言,救助基金无异于是雪中送炭的“救命钱”。但记者日前调查发现,该政策虽已实施4年,这笔“救命钱”却几乎处于沉睡状态。
申请审核耗时长 多数伤者等不起
“从申请救助基金到拿到钱花了近一年时间。”拿到救助基金的李迎春感慨不已。
2012年5月18日下午,驾驶摩托车的李迎春在广元利州区詹凤路加油站附近被撞,上身第四胸颊骨以下部分全部瘫痪。李迎春多年前离婚,膝下有不满18岁的女儿。事故发生后生命垂危,抢救费用超过了交强险责任限额,加之肇事者逃逸,李迎春的生活陷入困境。
虽然我省2010年就开始推行救助基金政策,但广元市2013年才正式实施。在交警帮助下,李迎春提交了申请,随后就面临漫长的等待。对此,广元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朱文俊解释,因为李迎春的案子发生在区县,救助基金首先要由县交警大队向广元市交警支队申请,受理申请后,需要到市财政进行专项经费审核,耗时较长。
按照规定,申请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存在3个前提条件,“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交通事故受害人才能申请救助基金。”
2013年,广元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60起,死亡66人,受伤14人。全年,只有16起车祸的受害者申请到了救助基金。大多数受害者因条件不符或因申请审核耗时长、程序繁琐,难以申请到该基金.
“我们同情受害者,可交警部门无法强制解决伤者或死者家属的赔偿问题。”省交警总队事故处有关负责人坦言,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是通过交强险理赔,然后是商业保险,双方协商不成进入诉讼程序,最后才是救助基金垫付,“如果肇事方逃逸,或者没购买交强险,要等到诉讼结案后,才会进入到救助基金申请程序,漫长时间的等待,伤者等不起。”
垫付标准不高 用于抢救杯水车薪
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我省的救助基金“总盘子”资金已经上亿元,但每年支出的却只有500万元左右,“更多的‘救命钱’还在沉睡。”2010年,全省交强险保费的1.5%划入救助基金账户使用,因为使用金额少,2013年,这一划拨额度已降为1%。“一边是救助基金的钱用不出去,一边是受害者拿到的救助金额很低。”这位知情人说,尴尬现状令人忧。
去年11月,成都市交警二分局辖区内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74岁的谭婆婆被一辆机动三轮车撞伤,三轮车驾驶员逃逸。车祸致谭婆婆重型颅脑损伤,这让本来就很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住院才几天就用了10多万元,全是到处借的,根本无力偿还。”谭婆婆女儿回忆说。
后来驾驶员被抓获,但因经济也非常困难,三轮车没有购买保险,根本无力承担经济赔偿。谭婆婆最终因伤重不治身亡。成都市交警二分局帮谭婆婆家申请了2万元的救助基金用于丧葬费,“虽然解决了部分困难,但缺口仍很大。”
广元2013年救助基金使用16笔,金额167000余元,平均下来,每起事故受害者能得到的救助基金仅为1万余元,对于高额的抢救费,还是杯水车薪。“不是我们垫付的救助基金少,而是全省有垫付标准。”朱文俊说,根据规定,救助基金垫付范围包括72小时内的部分或全部抢救费和丧葬费。根据基金管理规定,最高垫付额和一次性最高给付额一般都维持2万元-6万元,一次性困难补助1万元-2万元,“照目前的物价水平,丧葬费基本够了,但抢救费就差得较多了。”
如何唤醒这笔沉睡的“救命钱”?现有障碍又该如何解决?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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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2009年,财政部、保监会、公安部、卫生部和农业部等联合发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对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作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