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三人虚构车祸强索钱财 二审判敲诈勒索罪 2015-11-30 10:04    来源: 成都商报

30.11.2015  10:07
去年4月、5月,德阳市什邡人杨贵、巫亮、张德3人,在江油连续两次虚构交通事故,并以言语威胁当事司机,要求赔偿,两次共索取钱财5600元。而后,江油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3人以胁迫的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杨贵、巫亮获刑5年6个月,张德获刑5年。

  去年4月、5月,德阳市什邡人杨贵、巫亮、张德3人,在江油连续两次虚构交通事故,并以言语威胁当事司机,要求赔偿,两次共索取钱财5600元。江油警方随后将3人抓获,并以涉嫌抢劫罪将3人刑拘并逮捕。而后,江油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3人以胁迫的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杨贵、巫亮获刑5年6个月,张德获刑5年。3人不服,表示应以诈骗罪判决,上诉至绵阳中院。

  近日,绵阳中院作出判决,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交通事故,并以“砸车”等语言威胁被害人,向被害人索取钱财,威胁的内容是毁坏财物,而非侵害人身安全,因此其行为有别于抢劫,而符合敲诈勒索的构成要件。因此,判处3人犯敲诈勒索罪,其中两人获刑2年,一人获刑1年6个月。(记者 汤小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