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无牌照 纳溪一车主被查扣

06.02.2016  18:28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汪秀卿 记者 蔡惠兰) 春节临近,买新车过年的人越来越多,这本是一件全家都值得高兴的事,可下面这位车主却犯了糊涂,全然不顾自身安全和法律法规,将自己徘徊在危险边缘。

  2月5日上午,一辆白色无牌轿车行驶在纳溪城区外招路口,泸州市交警四大队执勤民警发现该车无牌,便例行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该车为新购置车辆,且未按规定悬挂临时号牌。在进一步的检查中,民警还发现,该车驾驶人林某持有的是农用车驾驶证。考虑到事件的严重性,民警遂将其带回大队进行核查。

  经查实,林某未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该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另外,新车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临时号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记12分,处警告,处罚款20至200元,并扣留车辆。”根据上述两条规定,民警对其违法行为依法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无证驾驶是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驾驶人因缺乏专业培训,不具备安全驾驶能力,对于应当避免的交通事故未能避免,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犹如一颗埋在道路上的暗雷,随时都可能爆炸,构成了道路交通安全很大的隐性危险,严重地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