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位宽仅1.9米 业主无法停车要求退还遭拒
中新网杭州12月12日电 (记者 赵小燕 实习生 莫慧芳)2010年,杭州黄华(化名)购买了一个停车位做投资,一直未使用。今年3月,他们将该车位转让后却发现车位仅有1.9米宽,一般驾驶人员极难停车。黄华夫妇遂将卖方浙江潮人汇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潮人汇)告上法庭,要求退车位。
2010年9月1日,黄华夫妇与潮人汇签订《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约定潮人汇将其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潮人汇大厦地下编号为21号的车位,以人民币1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二人使用。黄华夫妇还于当天购买了潮人汇开发建设的潮人汇大厦商品房两套。
据黄华介绍,在购买上述车位及房屋后,他们一直没有居住、使用。
2013年3月,二人将其购买的上述房屋及车位转让给易风(化名),其中车位转让价款为18万元。
但易风驾车第一次进入该车位时,就因车位太窄,发生车辆刮擦事故。经协商,易风将该车位退还给黄华,相关车损费用也由黄华赔偿。
庭上,黄华夫妇认为,潮人汇在出售该车位图时存在欺诈行为。“在图纸上,该车位和相邻车位的宽度是一样的,但是现场勘察的结果是,该车位宽度只有1.9米,而相邻的车位宽度为2.45米。”
黄华方面律师提出,1.9米的实际宽度确实不能满足一般车辆的停车需求。
记者查阅了紧凑型车辆的福克斯信息,发现其车身宽度就已达1.84米。
黄华的律师提出,该车位不符合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行业标准,无法满足停车需要,应解除双方签订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并由潮人汇返还转让费和损失共计20万元,并支付利息3.24万。
根据1998年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微型车垂直通车道方向的最小停车带宽度为2.2米,小型车为2.4米。
庭上,潮人汇方面则强调该单位只是卖车位,并不是卖车库。车位的质量标准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只有质量不合格或严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才可以解除合同。
潮人汇称,车库是由浙江联发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满足相关的设计规范,也通过了验收。
潮人会方面还称,在该21号车位上经常有车停放,可以满足停车需要的。
该案未当庭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