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过权利边界,最严村规无正义可言
村纪委、督办室联合下发了首个“人情风”督办处罚通报,村民严小平、周定福因违反村规大办酒席,抽18元/盒的黄鹤楼香烟,喝220元/件的稻花香酒,每人被罚2000元。此前,该村出台的婚丧喜庆事宜管理办法规定,普通职工家庭和普通村民家庭吸烟不得超过2元/盒,酒不得超过20元/瓶。(10月15日《楚天都市报》)
这则不到500字的新闻,虽然在见报后的第二天才算正式引发关注,但一经围观,就引发诸多调侃与解构。看似只是一则村规的荒唐,但从其引发的非议可以看出,“最严村规”所照见的某种社会现实,并非个案式存在。
讽刺的是这则“最严”村规中,其各项标准,均按照领导家庭、干部家庭、普通职工家庭三类而分,且“权力”等级越高,标准也越宽松。它以文字的形式对于干部领导的抽烟喝酒行为加以约束,看起来是一种“严加管理”,但延伸至一般村民,至少在实际效果上会形成对于村民监督权利的反制,最终很可能演变为“只监督村民,不监督干部”。而严格依照级别制定标准,权力等级、标准泾渭分明,可见官本位思维和等级观念的根深蒂固。
颇为蹊跷的是,这样的村规到底是如何得以通过的?到底是事先未通过村民同意就生效,还是村民一致表决通过?无论如何,它都是荒诞的“最严”。如果是前者,则是对于村民自治原则的粗暴违背;如果是后者,同样令人心惊:在一个权利意识逐渐复苏的时代,这样的村规为何未能被抵制?村民自治的孱弱和权利意识之低,值得反思。
事实上,八项规定对于公务员群体不正当福利的削减,以及对于三公经费管理的趋严,各种本来指向约束权力的规定,都轻而易举地扩大至社会普通群体,此种趋势所凸显的某种权力与社会界限的不明,权力随意跨界、权力逻辑主宰一切的现实,应该引起重视。
倡导社会形成节约风气,确有必要,然而一旦这种倡导是建立在强制的基础之上,则悄然变味,丧失正义的基座。更有必要看到,社会风气的好与坏,某种程度上恰是权力作风的一种反射与传导所致。确保权力的风清气正与社会公平的提升,才是净化社会风气的根本之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