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查获向中国走私煤炭船 案值超过120万元
越南查获向中国走私煤炭船
据新华国际客户端了解,越南广宁省警方日前截获一艘由越南海防向中国走私煤炭的货船,查获走私煤炭4000吨,案值超过40亿越盾(约合120万人民币),这是越南今年查获的一起规模较大的走私煤炭案。
据越南媒体的报道,广宁省警方本月21日21时许在该省所属海域的下梅岛附近巡查时,发现一艘正在该海域航行的货轮行迹可疑,随即命令轮船停驶接受检查。新华国际客户端了解到,检查人员登船后发现,这艘名为“明胜”的货轮上满载着约4000吨煤炭,但船上人员无法出示有关这些煤炭的运输和海关出口通关等任何证明,以及该船运输煤炭的相关手续。警方当即以涉嫌走私煤炭扣留了“明胜”轮。
据来自广宁省警方的消息,经过初步调查显示,“明胜”轮是一艘在海防市登记注册的货轮,船上人员包括船长裴文先和另外7名船员,他们的籍贯都是海防市。裴文先对警方说,船上的煤炭是在海防市水原县嘉名乡的一处煤码头装船的,准备运往中国销售。调查还发现,裴文先没有船长任职资格证,船上另外7名船员也都没有水手资格证明。警方目前已暂扣了“明胜”轮和船上的煤炭,继续对该案进行深入调查。
据新华国际客户端了解的情况,近年来,由越南向中国走私煤炭犯罪活动增多。今年9月,中国海南、广东、广西等多地海关一举捣毁4个长期活跃在广西防城港、海南海口等地的越南煤走私犯罪团伙,这些犯罪团伙自2013年以来经防城港地区走私入境越南煤案值近50亿元人民币。据报道,这些煤炭走私团伙安排人员从越南组织煤货源,并由越南籍散货船运往防城港市的企沙、白龙海域,每船载重量均在3000—5000吨之间。越南船抵达预定海域后,犯罪团伙采取套用已申报船号、更改运输船船号等手段,逃避海关等部门监管,指使越南运输船将越南煤运到白龙锚地,并组织人员、吊机等将越南煤过驳至国内接驳船,由国内接驳船运到非设关地码头卸货,后销往海南、广东等地。
新华国际客户端获悉,今年1月1日起,中国正式实施《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对进口煤的灰分、硫分及其他有毒有害指标作出详细规定,提高准入门槛。由于越南产无烟煤在环保指标方面不达标,今年以来,中国大幅减少了进口越南煤炭的数量。根据越南海关总局的统计,由于中国大幅减少进口越南煤炭,今年前11个月,越南煤炭出口数量减少75%,出口额减少65%。(编辑李勍,图片来自网络,新华国际客户端报道)
责任编辑:陈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