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启用首套超速电子眼 时速超60逗硬抓拍处罚

19.04.2014  14:00

  “高速路开慢车只警告不处罚”后续

  成都启用首套超速电子眼时速超60要遭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李鑫 实习生 宋波)日前,公安部发布《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提出对在限时速低于60公里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机动车处罚方式由原有的罚款、记分调整为警告。

  华西都市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部门获悉,成都地区大部分道路和周边高速已执行新规,对限速低于60公里的路段超速50%以下,只警告不处罚。昨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了解到,成都市区目前已启用一套按照新规人性化执法的电子眼设备。这套设备位于成都机场高速与三环路连接段的匝道处,限速标准为40公里。

  新规执行后,这套电子眼进行了最新设定,超速50%以上车辆不会被抓拍处罚,而时速一旦超过60公里,即超速50%以上,就会逗硬抓拍处罚。“在城区,类似的人性化抓拍超速的电子眼会根据实际情况,在道路上设置。”民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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