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超过能源增量和总量控制地区 限制新上高耗能项目

04.08.2014  11:07

  超过能源消费增量和总量

  记者从《简报》中了解到,《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由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通过,自8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实施办法体现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强调从源头上把关,提出了结合能源消费总量和增量控制目标,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其中规定,超过能源消费增量和总量控制目标的地区,限制新上高耗能项目。

  同时,今年,我省将立法出台省政府规章《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7月15-16日,省环境保护厅再次组织专家对《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代拟第六稿)》进行了修改,并将征求各市(州)环境保护局意见建议和组织召开部分地区座谈会后,按相关程序报送省政府法制办。

四川: 超过能源增量和总量控制地区 限制新上高耗能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