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超生遭解聘教授:抚养费征收标准办法均涉违法
24省份去年征收社会抚养费超200亿
广州政协委员质疑巨额资金去向
本报首席记者 蒋格伟 实习生 肖鹏 综合报道
12月4日,一则《农民长期被收社会抚养费 在村支书家喝农药死亡 》的新闻引起了大众的关注。
同日,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对媒体公布,2012年共征收社会抚养费14 .56亿元。同时,有媒体统计称,截至4日,全国已有24个省份公开了去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共计超过200亿元。
一天内,两则关注度极高的新闻指向同一个社会问题——社会抚养费,这个与国家计划生育制度伴随30余年的处罚制度,因标准混乱、底数不清、用途不明等,已成一个巨大的待解疑团。
“从法理上分析,目前各地所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无论是征收标准还是办法都是违法的。”因超生事件而广为人知的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杨支柱表示。
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表示,社会抚养费的公开没有支出明细,没有审计报告,“这种公开不充分,公众的知情权根本没有得到满足。”
◎今年12月3日,龚堡村村支书艾连坤、村主任郝广军等一行5人,以收取社会抚养费为由,强行将艾广栋家的7千多斤玉米拉走,而这些玉米是艾家未来一年的全部收入来源。
◎事实上,浙江律师吴有水和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此前申请公开的内容,除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数额外,还包括支出、审计等情况。但在广东省卫计委此次回应中,并无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开支去向和审计报告等内容。
◎计划生育制度实施30余年,全国社会抚养费收了多少,可从24省份一年200亿元中窥见一斑。这笔钱用哪儿了?多省份人口计生委、财政厅的解释是:社会抚养费的用途,自己不掌握,由县级计生部门征收,归同级财政支配。
社会抚养费
逼死超生农民
因长期被征收“糊涂”的社会抚养费,河北省邯郸市邱县梁二庄镇龚堡村村民艾广栋于12月4日上午来到该村党支部书记艾连坤家中讨要说法,最终却在村支书家中因为喝农药中毒,经医院抢救无效后身亡。
今年45岁的艾广栋与其妻谢玉凤共有5个孩子,四女一男,老幺是4岁的儿子。从2003年有第2个孩子后,村干部们就开始上门征收社会抚养费,当时要求一次性支付7千元。
“我们家很困难,一次性根本拿不出那么多钱,然后他们就时不时来上门收钱,有时候拿走2百,有时候拿走5百,都没开过发票。有了第3个孩子后,他们就要求一次性缴6万块钱,我们更是负担不了。”谢玉凤回忆道。
今年12月3日,龚堡村村支书艾连坤、村主任郝广军等一行5人,以收取社会抚养费为由,强行将艾广栋家的7千多斤玉米拉走,而这些玉米是艾家未来一年的全部收入来源。
被切断经济来源的艾广栋于12月4日上午到村支书艾连坤家理论,最后却发展到喝农药中毒被送往梁二庄镇医院抢救。当家属赶到医院时,艾广栋已被医生宣告死亡。
艾广栋死亡后,村支书艾连坤及其家属全部消失,媒体无法联系到艾连坤本人。到底当时在村支书家发生了什么?从哪而来的农药?艾广栋为什么会喝下去?到目前这都是无法解释的谜团。
12月4日下午,情绪激动的艾广栋家属直接将艾的遗体拉至梁二庄镇政府讨要说法。“镇政府不给说法我们就不走,到了晚上,是兄弟艾文修留下来看着尸体守在镇政府那。当时艾文修被他们(镇政府人员)叫到办公室商量这个事情,10多分钟后从办公室出来,就发现尸体不见了。”谢玉凤难掩气愤地说道,“当时问镇政府的人尸体哪去了,他们都说不知道。”
截至记者发稿,镇政府已将尸体送还艾广栋家属手中,但其家属拒绝透露更多信息。
广东去年
超生罚款14.56亿
12月4日,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对媒体公布,2012年共征收社会抚养费14.56亿元。
根据2002年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
广东省卫计委称,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由县(区)级或者不设区的地级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作出征收决定书,所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统一交至当地财政指定的专用账户,纳入当地财政统筹使用。
另外,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工作所需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与社会抚养费没有直接对应关系。
广东省卫计委强调,严格要求全省各地务必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严格坚持收支两条线,严禁挪用、截留、私分、贪污社会抚养费,并明确表示,对违反者将予以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事实上,浙江律师吴有水和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此前申请公开的内容,除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数额外,还包括支出、审计等情况。
但在广东省卫计委此次回应中,并无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开支去向和审计报告等内容。
“各省级计生委、财政厅不掌握该省社会抚养费收支明细,恰恰说明失职的存在,巨额社会抚养费的收支,一直疏于监管。”申请公开抚养费收支的吴有水说。
作为第24个公开社会抚养信息的省份,广东省卫计委依然只拿出了“面子”(征收总额),没有“里子”(钱花哪儿了)。
用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的话来讲,没有支出明细,没有审计报告,“这种公开不充分,公众的知情权根本没有得到满足。”
社会抚养费
究竟抚养了谁
今年9月起,国家卫生计生委官员多次表示,各省人口计生部门应主动公开社会抚养费信息,欢迎社会监督。今年11月1日,还公告要求辽宁、安徽、江西、山东、海南、重庆、甘肃7省份人口计生委,限期向公民吴有水公开该省份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的收支信息。
截至12月8日,仅有24个省份公开了2012年征收情况,共计超200亿元。
计划生育制度实施30余年,全国社会抚养费收了多少,可从24省份一年200亿元中窥见一斑。这笔钱用哪儿了?多省份人口计生委、财政厅的解释是:社会抚养费的用途,自己不掌握,由县级计生部门征收,归同级财政支配。
今年9月初,国家审计署称,近年未对社会抚养费组织过全面审计,未全面掌握这笔资金的底数。
两周后,审计署首次公布9省45县2009-2012年社会抚养费收支审计结果,几乎每一个县都存在如下问题:漏报计划外生育人数;征收标准不公,基层自由裁量权过大;数以百万、千万计的实际征缴费用未缴入国库;基层政府社会抚养费被截留、挪用、私分。
2009年,四川内江市县(区)两级审计机关调查发现,全市4个区(县)共有11344.07万元社会抚养费未入库,直接在预算外财政专户中使用。
《山东省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则明文规定,社会抚养费省、市地、县(市、区)三级计划生育部门按5:10:85的比例分配使用。
上述事实,已与国家对社会抚养费的官方定义(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要求相去甚远。
近年来,一些县级政府甚至向基层摊派征收指标,导致一些地方为收取社会抚养费“放水养鱼”,对超生漠视,对罚款热衷的现象屡屡被媒体曝光,更引发公众质疑“社会抚养费究竟抚养了谁?”
吴有水说,“各省级计生委、财政厅不掌握社会抚养费收支明细,恰恰说明失职的存在,巨额社会抚养费的收支,一直失于监管”。
杨支柱:
征收标准和办法违法
杨支柱,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副教授。2010年10月,杨支柱接到学校口头通知,称因其妻产下第二个女儿,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学校决定给予杨支柱记过并解聘的处分。自此,杨开始研究计划生育政策。其间,他多次撰文抨击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
“单纯从法律上来分析,目前各地政府实施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和办法均涉嫌违法。”杨支柱在12月9日接受《法制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杨支柱分析,依据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原主任张维庆在《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草案) > 的说明》中指出:“考虑到不符合法定条件多生孩子,给社会增加了负担,理应对社会给予适当补偿。”可见社会抚养费不是惩罚性的而是补偿性的。
“既然社会抚养费是补偿性的,政府应该根据每年的儿童福利实际支出,按人头平均,计算出每个‘超生’孩子所享受的社会福利,并不得强迫使用自费疫苗、就读私立学校的孩子的父母缴纳的社会抚养费。只有这样,才跟把‘准生证’改为‘生育服务证’、把‘超生罚款’改为‘社会抚养费’的立法精神相符。但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并没有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做出具体规定。”
杨支柱分析道,依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杨支柱认为,这一规定不但包含了当地人均收入和当事人实际收入两个不同的基准,而且完全没有幅度限制。如此不明确的规定,等于没有规定。各省2002年后修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或《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社会抚养费”并不像张维庆在上述《说明》中所说的那样是补偿性的,而是惩罚性的。
“社会抚养费由于名义上是行政收费,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限制,但是其惩罚性反而达到了不可思议的程度。”杨支柱质疑,超生者成了计生委“砧板上的肉”。
“不同地方的征收标准不同,而且即使同一地方的征收标准也极富弹性,收多收少也全凭计生办一张嘴。”杨支柱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