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氰化物排放超标1842倍 大邑热镀作坊老板获刑1年

15.07.2015  12:14


作坊排污池。

作坊老板指认排污口现场。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修改以来成都市首例因排放含重金属超标污水获污染环境罪案

大邑一无证经营的热镀加工作坊,废水未经处理排入地沟。经检测,废水中总氰化物超标1842倍,悬浮物超标399倍,铜超标95倍。

经大邑检察院指控,7月14日,法院以该作坊负责人吴峰(化名)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另一被告人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期1年执行,并处罚金5000元。

此案也是自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修改以来,成都市首例因排放含重金属超标污水获污染环境罪案。乱排废水

总氰化物超标1842倍

2014年9月,有居民向当地环保部门举报,称大邑县董场镇的一家私人小作坊,排放的白色浑浊废水有强烈刺鼻味道。

当地环保部门立即介入调查,经当地环境监测站检测,这家热镀加工作坊排出的废水,总氰化物超标1842倍,悬浮物超标399倍,铜超标95倍,锌超标47倍,化学需氧超标5.91倍,PH超标2.5个单位。

氰化物有剧毒,中毒非常迅速。它通过皮肤吸收、伤口侵入、呼吸道吸入、误食等进入人体,使人中枢神经系统瘫痪,引起呼吸困难,严重则窒息死亡。”大邑县环保局长杨建林说,氰化物是污水排放中的重点监控对象,一点点都会使人中毒,像此案超标接近2000倍的,“属于超级剧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