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购物 隔壁药店买单 医保卡竟变身“购物卡”

24.03.2015  10:33

  成都商报记者近日接到市民反映,锦江区东怡街竟然出现了超市、药店“联营”的现象。在这家超市购买日用品后,可以凭一纸小票,到一墙之隔的药店刷医保卡结账。

  经记者暗访取证,成都市锦江区医保局工作人员昨日对这家违规药店进行了查处,目前,该药店医疗保险业务已被冻结。

  记/者/暗/访

  买烟买酒买家电,

  全都能刷医保卡

  近日,成都商报接到热心市民刘女士反映,“东光小区附近,有家药店好奇怪,在他们隔壁超市买的柴米油盐,都可以到药店刷医保卡买单。

  成都商报记者昨日在刘女士所说的东怡街看到,“怡东便民超市”与“汇心大药房”仅一墙之隔。走进超市,米面、零食、香烟、白酒,甚至微波炉、电饭煲,货品种类比普通超市还齐全。有些特殊的是,超市内的几位工作人员都穿着白色大褂,为顾客提供购物指点。

  成都商报记者选购了两瓶饮料,又让工作人员从柜台里拿出一包香烟。伴随着条码扫描机的“嘟嘟”声,收银的中年女子告诉记者,“一共53元。”当记者提出希望刷卡后,收银员一边挥手指向隔壁药房的方向,一边说“可以刷卡,但要到隔壁收银台刷。”她同时不忘提醒记者,药房刷卡开票后,记得将小票拿回超市。至于记者购买的物品,则暂时放在收银台上。

  从超市收银员手中拿到打印的白色小票,记者按照指点来到“汇心大药房”。记者一边递上打印着购物明细的超市小票,一边递上医保卡,药房的收银员丝毫没有提出疑问,麻利地操作后,同样用麻利而洪亮的声音提醒记者:“这边输密码。

  回到超市,收银员收走小票,整个购物顺利完成。记者拿到一张药店开具的小票,上面既没有购物明细,也没有有关超市的任何迹象。可以看到的是,消费53元,医保卡账户原有的2204.57元,变成了2151.57元。

  记者向超市提出,如果购买物品出现质量问题如何解决时,超市一位女性工作人员表示记者大可放心,“我们都是一起的”。

  现/场/调/查

  药店现金账:

  与超市结账日均上千元

  针对如此情况,记者拨通了锦江区医保局的电话。接到举报后,锦江区医保局两名工作人员很快赶到现场,对这家名为“汇心大药房”的违规药店进行了查处。

  看到记者亮明身份,同时医保局工作人员也出现后,超市内工作人员将此前穿着的类似白大褂的制服脱下,并迅速关门谢客,称“工作人员要午休”。

  在汇心大药房,医保局工作人员调查发现,记者此前暗访时购买香烟、饮料所消费的53元,在药房记录中被记录为用于治疗骨质疏松的进口药物“阿法迪三”。同时其他顾客的消费明细,也被记录为各种药物、保健品。医保局工作人员还发现,该药房存在价格标示不明、标价与实际价格不符、违规销售“奶粉伴侣”等问题。

  随后在现场起获的一本“现金日记账”,更是清楚地记录了超市与药店之间的财务往来。成都商报记者看到,从2014年2月28日起,药店的账本上每日都有少则七八百元,多则两三千元的“超市营业额”,日均超过千元。

  医/保/查/处

  暂停医保刷卡业务,

  或处3倍罚款

  随后,一名中年女子回到药店,自称系店主周某。面对医保局工作人员,周某承认,从去年年初开始,存在超市购物在药店使用医保卡结账的情况。对于“怡东便民超市”与“汇心大药房”的关系,周某称两家是“分开的,单独的”。

  “这样的行为已属于套取社保基金了。”锦江区医保局工作人员荣成表示,目前已对“汇心大药房”立案调查,调查期间将暂停该药房医保刷卡业务。根据调查结果,该药房还可能面临追回所有违规金额,甚至永久终止医保协议的处罚。

  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根据2010年2月1日起施行的《成都市查处套取社会保险基金规定》,定点药房刷社保卡卖日用品、化妆品等行为定性属于套取社保基金的违法行为,《规定》并且说明,如有此类行为,药房不仅要被追回套取的费用,还面临违规金额1至3倍的罚款,直接责任人员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等处罚。锦江区医保局荣成表示,相关情况或上报成都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