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超市发现有瓶26元的洗面奶没结账 男子持刀挟持女子被判7个月

14.03.2014  00:41

      四川在线消息(金检宣 四川在线记者 陈俊) 2013年10月10日11时30分许,38岁男子刘某在成都市金牛区一超市购物结完账准备离开时,被超市工作人员截停,原因是其袋中有一瓶价值26元的“曼秀雷敦”洗面奶未买单。超市方怀疑刘某偷拿东西,并要求其为洗面奶买单。刘某以身上钱不够、要去接女儿等理由拒绝买单,后将洗面奶和其他在超市购买的东西扔在地上,与超市工作人员发生争执。

      争执中,刘某从身上拿出一把长约20厘米的黑色匕首指着安保人员强行走出超市大门,在走到停车场时,被告人刘某拿着刀对跟随他的超市工作人员进行追逐。在持刀追人进入超市后,刘某将正在排队结账的一名女子挟持,直到民警到达现场后,刘某才将女子放开,并将手中的匕首扔在地上。随后刘某被警方带至派出所。

      经调查,刘某此前曾于2009年11月2日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2年12月因盗窃罪被劳动教养一年。2013年10月17日,刘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10月30日被逮捕。

      金牛检察院审查认为:刘某持凶器追逐、恐吓他人,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金牛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7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