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通报8起违规办学、违规补课问题查处情况

07.12.2017  14:51

  本报讯(记者 江芸涵)12月6日,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八起中小学违规办学、违规补课问题的查处情况的通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吸取教训、对照检查,狠刹违规办学、违规补课之风。

  今年以来,省教育厅在全省开展了基础教育领域违规办学问题、中小学减负集中整治工作,发布了《四川省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规定》等文件。各地各校开展专项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但个别中小学校和教师仍顶风违纪,违规办学、违规补课问题时有发生,被通报的八起典型案例分别是:雅安市天全县第二初级中学家委会收取“捐资助学款”问题;巴中市通江县永安中学违规开办艺体培训班问题;成都市实验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教师违规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问题;眉山市洪雅县致远学校教师违规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问题;绵阳市高新区火炬中学教师违规参加校外培训机构补课问题;达州市万源市第二中学违规有偿补课问题;南充市西充县晋城中学变相乱收费问题;成都市彭州中学实验学校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补课问题。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把治理违规办学、违规补课行为,作为治理教育领域行风突出问题、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紧盯寒暑假、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力量专项治理,对群众反映、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省教育厅将进一步落实重点约谈机制,对敷衍塞责、屡推不动、治理不力的市(州),约谈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会同省纪委驻厅纪检组,开展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明察暗访,对发现的违规办学问题实行“一案双查”,不仅严肃追究违规教师的责任,还要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督促属地纪检监察部门严格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