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通报6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14.04.2014  12:49

4月13日,由成都市纪委门户网站“廉洁成都”设立的“曝光监督台”正式上线,将成为成都市纪委、市监察局公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典型案例的平台。当天,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处理情况向社会发布。

此次通报的6起案件分别是——

金牛区市场中心荷花池分中心副主任石峰违反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有关规定,在节假日期间公车私用,金牛区纪委给予石峰党内警告处分。

郫县文化局执法大队工勤人员姚天福值班期间驾驶公务用车办理私事,郫县纪委给予姚天福行政警告处分。

金堂县广兴镇政府将办公经费转入该镇甲鱼养殖合作社,以甲鱼养殖合作社的名义违规、超标准购买车辆,作为镇政府的公务用车使用。金堂县委给予镇党委书记曾华撤销广兴镇党委书记职务处分,给予时任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现任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文东撤销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处分。

蒲江县人社局法规信访科(行政审批科)科长陈教洁上班时间邀约县国土局聘用人员黄晓妮、龚琳等人打麻将,蒲江县监察局给予陈教洁行政降级处分,蒲江县纪委给予黄晓妮、龚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都江堰市灌口镇人大主席王平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有关规定,公车私用并造成交通事故,都江堰市纪委给予王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都江堰市医疗保险管理局财务科科长文迪颖、市社保局办公室主任方针,接受有工作业务往来的交通银行都江堰支行邀请,前往云南大理旅游,都江堰市纪委给予文迪颖、方针党内警告处分,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退还给交通银行都江堰支行。

据悉,网友可通过“廉洁成都”(http://www.ljcd.gov.cn/)栏目下方的举报投诉及留言窗口,举报身边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和“四风”现象。(四川日报记者 陈碧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