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纪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新华社成都9月14日电(记者吴光于)9月14日,四川省纪委通报了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问题涉及超标使用办公用房、收受礼品礼金、参加高档娱乐活动、公款吃喝、违规发放购物券等方面。
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俊在担任遂宁市安居区委书记期间,使用的办公室设有秘书室、休息室、会议室和卫生间,面积共130.125平方米。2014年2月,王俊为应付办公用房清理、腾退的专项检查,将其中40余平方米的办公室隔出一间有专门进出通道、面积为29平方米的办公室,在办公室墙上仍留有一道暗门与其他房间相通,整套房屋继续由其独立使用。
宜宾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魏常平在2012年至2015年担任宜宾市公安局主要领导期间,安排下属多次利用市公安局“小金库”资金购买高档酒供其送礼、接待使用,购酒金额共计50万余元;违规组织部分下属及私营企业主举办个人生日聚会,并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及虫草、名酒等贵重物品。
绵阳高新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魏德谦在2012年底至2015年期间先后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邀请,到成都等地高档场所娱乐;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高尔夫球俱乐部练习卡并消费。
资阳市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唐晓在2014年7月至2015年9月期间,先后3次在私人宴请时要求电视台定点的接待用酒供应商送来高档香烟和酒水消费。此外,唐晓还存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超标准配备公车并公车私用等其他违纪违法事实。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原副主任杨彬在2015年2月其母亲去世时,在雷波县老家大办丧事,约316人送礼,共收礼金53.51万元、牛27头。其中,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和下属100余人礼金18.95万元。
巴中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交通警察支队原支队长吴太荣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顶风违纪,于2013年、2014年、2016年春节,违规决定给单位职工发放购物券共计53万余元。
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道党工委原书记钟鼎元在2012年至2014年春节前,与十陵街道党工委个别领导班子成员商量后,出面协调并收取与街道有业务关系的企业“赞助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春节“慰问金”。
乐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原副院长袁军在2014年至2015年期间,3次安排下属用公款6.5万元购买高档烟酒、茶叶等;2013年12月至2015年春节,袁军先后3次共提取单位“小金库”资金15.1万元用于接待宴请。
除通报的违纪问题外,以上人员均存在其他违纪违法事实,现全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中王俊、魏常平、魏德谦、唐晓、杨彬、吴太荣、钟鼎元还受到开除公职处分。以上人员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