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超标电马儿不能注册 目前电马儿上牌量不足两成

31.03.2015  11:05

卢学民天府早报记者刘睿赵霞

昨日,天府早报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4月1日起至年底,省公安厅等部门将联手综合整治电动自行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其中要求,8月31日前,完成已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9月1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办理注册登记。

电马儿逾期未登记,禁止上路

从4月1日起到12月31日,省公安厅、省经信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中国保监会四川监管局等多部门将联手综合治理电动自行车,实行源头治理、路面管控双管齐下,依法、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

其中,4月1日起,省级工商管理部门将向社会公告在省内销售的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法规、规章规定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及主要特征、参数;省级质监部门向社会公布全省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以及产品主要特征参数;保险部门将制定全省电动自行车保险政策。

根据整治目标,从6月1日起,凡未纳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省内生产企业不得组织生产;6月1日起,凡不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法规、规章规定的电动自行车,一律禁止在全省销售;6月1日起,新购买电动自行车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应到交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逾期未办理的,禁止上路行驶。8月31日前,完成省内已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9月1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凡未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严禁上道路行驶。

近千万辆电马儿,上牌量不足两成

近年来,四川省电动自行车迅猛增长,已接近1000万辆。统计显示,从去年1月至今年3月中旬,全省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179起,死亡339人,受伤1358人,造成经济损失252万元,成都等省内重要城市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的比例已达到60%。目前,全省范围内电动自行车上牌量不足200万辆,其上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后,往往造成查缉难、取证难、处理难、理赔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