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起 货车进入四川高速公路必须先计重

13.12.2013  16:04
核心提示:12月21日起,所有进入我省高速公路的货车必须从专用入口计重后进入,对符合核载质量的货车允许通行,对超限超载货车要劝返或改       12月21日起,所有进入我省高速公路的货车必须从专用入口计重后进入,对符合核载质量的货车允许通行,对超限超载货车要劝返或改道。这是记者从12月12日召开的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上获悉的。为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我省将严把源头关,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将与货运企业和业主签订一律不得超限超载的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

治理货车超载10年来,收效甚微。由于各类源头监管失控,各部门步调不一、难以协调,无法形成合力,货车超限超载、非法拼装改装、大吨小标、野蛮驾驶等现象屡禁不止。12月6日-8日,我省连续3天发生3起较大以上事故,其中2起都是货车肇事引发的。截至12月11日,全省因货车肇事引发事故2443起,造成1237人死亡,2472人受伤。省政府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作为明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