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事”造谣 “无中生有”都要遭绵阳10起网络违法违规案件被查处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网络论坛、微博、微信、微视和新闻客户端等互联网新应用广泛普及的当下,一些网络用户为吸引眼球、扩大账号影响力,公开造谣、传谣,给当事人和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严重扰乱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今(29)日上午,绵阳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网信办、市公安局网安、市“扫黄打非办”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了近年来查处的10起网络违法违规典型案件。
这些案例即有“借事”造谣典型,也有“无中生有”造谣典型,更有追求轰动效应的恐怖信息。相关案件经查证均属编造、捏造事实,编造和传播谣言者被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近两年来,绵阳加大了依法管网力度,先后出台了网站信用等级评价、网络论坛信息发布“三审制”、规范网络信息处置等多项管理制度,要求辖区网站、论坛在发布网络信息时,必须严把信息真实关,不得随意删除网民合理合法贴文。这些制度在全国互联网业界引起强烈反响,被誉为“依法管网背景下全国第一家不删帖的网信办”。与此同时,会同执法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加大网络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一批违法违规人员受到了严肃处理。目前,全市新闻网站和重要商业网站全部链接了国家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址,公布了国家、省市网信部门的举报电话,网民可以对网络空间存在的违法和不良信息及时进行举报,网络执法部门将及时进行查处。
市网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互联网绝不是法外的“真空地带”,任何互联网的运营者和使用者,既有使用和参与互联网信息传播的权利,也有遵守互联网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网络环境的义务。在互联网上编造和传播谣言者是破坏网络信息传播正常秩序、损害社会公共环境的“害群之马”必须予以谴责并依法惩处。市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网信办将进一步加大网络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共同构建健康绿色的网络环境。决不允许虚假信息和谣言有生存空间。
案例链接:
1.劫机谣言案。 2012年1月29日,网民王某在“百度贴吧”中发帖称:“谁四号来绵阳劫机”。此消息导致航空公司一度预备取消航班,公安机关迅速出击,将发贴人抓获,经审问,王某为了赚取贴吧的经验值,故意编造了此类点击率较高的贴子。王某因网络造谣被依法刑事拘留。 2.盘江大桥谣言案。 2013年7月9日,江油盘江大桥垮塌,黄某、周某等网民在网上发帖造谣。谣言的主要内容为:“掉进江里的车有几十辆”“死亡人数上百人”“9路客运车被连夜打捞并切割”“政府悄然赔偿巨款,对家属封口”等。经核实,盘江大桥垮塌共有13人死亡,公安机关对传播谣言的黄某、周某等6人做出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在网上发布真实信息并向网友道歉。 3.诋毁兰辉网络谣言案。 2014年11月18日,网民“珂哥”在“腾讯-大成网”发布的《电影〈兰辉〉亮相中美电影节 获金天使奖入围奖等》新闻中跟贴,以编造段子的方式诋毁兰辉同志的形象,引发兰辉家属和同事高度不满,并主动报警。经查,网友“珂哥”表示发此信息的目的是为了吸引网民眼球,提高网络ID知名度,内容是他胡编乱造的,没有事实依据。“珂哥”主动向兰辉家属和同事写出书面检讨书,并在网上道歉,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4.平武小孩失踪被挖器官谣言案。 2015年1月15日、19日,网民卜某、在百度平武贴吧发贴,说平武古城失踪儿童罗某某已死并被挖了内脏,此消息引发平武及周边居民高度恐慌,特别是有小孩家庭足不出户。经公安机关查明,网友卜某、任某出于好玩而随意发帖,鉴于其认错态度较好,公安机关要求其删除不实言论,向网友道歉并对其进行了处罚。 5.微信假新闻案。 2015年1月26日,某文化公司在其官方微信上发布了所谓的“2014年绵阳市十大新闻”,其中一条为:绵阳某某中学学生在校被连刺3刀,意外死亡。此微信发出后,绵阳某学校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该新闻歪曲事实,给学校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公安机关依法传唤了某文化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该新闻的责任编辑,该负责人承认其“新闻”未经调查核实,想当然进行发布。公安机关依法对该网站予以治安警告处罚,责令其具结悔过,并对网站予以停业整顿,微信公号被列入“黑名单”。 6.单身妇女被警察群殴谣言案。 2015年2月10日,腾讯某微博发布了一篇标题为《单身妇女被群殴警员出警姿态不雅》的帖子,帖文称:“9日下午,一名中年妇女到江油市星港湾楼盘发传单,被该楼盘的7、8名工作人员围殴。据说打人者使用了铁棒,妇女被打后倒地口吐白沫、人事不省。”经调查核实,该事件是普通的纠纷,贴文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也没有任何警察参与其中。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条例,依法对谣言制造者吴某处以拘留5日的处罚。 7.网上散布死亡威胁信息案。 2015年3月3日,网民高某在西蜀论坛发帖,“某某医院的态度冷漠让人不得不拿起武器。要让你们血债血还,不再沉默,死几个人看报不报道!死一个抵平,死两个我赚!!!!去死吧!”。某某医院到公安机关报案后,经调查,该信息是高某所发,公安机关依法传唤了高某,高某承认在网上发布了威胁信息是处于泄愤,不会有具体行动。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了治安警告的处罚。 8.微信朋友圈造谣案。 2015年3月19日,微信朋友圈出现一则被广泛传播的虚假信息:“紧急通知,同志们莫乱出去耍,一群外地人持枪进入绵阳,目前还没找到,下班就回家,稳当保险。”公安机关立即对该微信展开全面调查、摸排,经过大量走访、取证工作,查实造谣传谣者为罗某、李某。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罗某、李某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9.不实车祸图片案。 2015年3月24日,网民冯某在江油论坛上传了标题为《喻家观惨烈车祸人压成两节》的车祸现场血腥图片。经查,该贴子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发帖人为了增加网站经验值发布虚假信息,公安机关给予违法人员冯某罚款200元的治安处罚。 10.散布恐怖信息案。 2015年4月26日,网民杨某在“新浪微博”发贴称:“准备好明天去幼儿园砍人了”。经调查,杨某4月26日用手机上微博和同学聊天时开玩笑,就发了上述微博。因在互联网上发布涉恐信息,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进行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