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新《环保法》我省严处127起环境违法案
四川日报讯(记者 刘宇男)记者1月4日从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获悉,新《环保法》实施第一年,去年全省环境处罚案件数量与金额较往年大幅上升,其中运用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处罚的共计127件,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者。
去年1-11月,各级环保部门共实施环境行政处罚1636件、罚款6294.09万元。其中,运用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的127件,包括按日连续计罚7件、查封扣押35件、限产停产42件、拘留移送43件;涉及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的16件;省本级共下达《环境监察通知书》102份,督促各地环境问题整改到位。
按日连续计罚,扭转环境违法成本低的乱象。内江市威远县的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停运烧结脱硫设施且拒不整改,被按日连续计罚共处罚金180万元;四川企信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运维的黄土污水处理厂,2015年第一季度监督性监测中外排废水超标,由于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被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处罚金额从700元提升到1.89万元。
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有力震慑环境违法者。泸州市纳溪区的太翔商贸有限公司因非法处置造纸工业固废白泥,其生产车间及设施被查封;遂宁市大英县的发达养殖专业合作社私设暗管排污,其负责人被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威远建业鑫茂瓷业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处理设施,造成煤气冷凝水泄漏,被处罚金6.97万元,同时公安机关对企业3名负责人实施了行政拘留。
对涉嫌环境刑事犯罪的案件,各级环保部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移送一起,去年1-11月共移送司法机关16件。自贡市环保局对3起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涉嫌污染环境罪的严重违法行为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巴中市恩阳区对玉井乡堤河养殖场业主伪造公文公章、编制假“环评”批复文件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去年1-11月,全省共接群众环保投诉30747件,其中“12369”环保举报热线投诉共19672件(含微信),受理率100%,办结率99%。与2014年受理数量相比,同比增长32%。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因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3-4月6次被处罚共计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