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区法院集中宣判7起涉毒案件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记者 张军 实习记者 陈雪)今日上午,顺庆区法院对7起涉毒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7名犯罪人员均到场听判。判决刑罚从3个月到14年不等。
记者从顺庆区法院获悉,从2013至2015年以来,涉毒犯罪呈增长趋势,仅次于盗窃罪,位列第二,已经成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重点犯罪。涉毒案件增多,涉案人员加大,并呈现年轻化趋势,累犯,再犯较多,贩毒方式也从传统的面对面贩毒,成了通过物流,托运等方式贩毒,增加了破案难度。
典型案例
2014年9月2日凌晨,被告人赖峰叫郭隽到本区泰合尚渡小区一消防栓内,将赖放在该处用黑布袋装好的两袋毒品带至本区团结宾馆1406房间。当日上午,郭隽将装有两袋冰毒的黑色布袋从泰和尚渡带进了1406房间,按照赖峰的授意放进了床头柜抽屉里。当日中午12点30分许,在1406房间里,王泽毓通过其舅邓勇的联系,向赖峰购买400元钱的毒品一小袋。之后,王泽毓将购得的毒品拿去卖与吸毒人员杨薇,二人交易完毕即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场从杨薇处查获毒品一小袋,从王泽毓处查获毒资400元。赖峰、郭隽、庞金静再由1406房间换至1412房间,在该房间内公安机关将三人抓获,同时查获用黑色布袋装的疑似毒品2袋以及黄山烟盒装的疑似毒品12袋(其中用透明塑料袋装的透明晶体11袋,用蓝色塑料袋装的红色片剂一粒)。经南充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从杨薇处查获的毒品一袋净重0.84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从团结宾馆1412房间一黑色布袋内查获的两袋毒品净重35.82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从团结宾馆一黄山烟盒内查获的毒品净重17.12克,检出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成分(其中用透明塑料袋装的透明晶体11袋净重17.03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用蓝色塑料袋装的红色片剂一粒净重0.09克,检出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成分)。上列毒品53.78克,已送至南充市公安局禁毒缉毒支队。
被告人赖峰明知是毒品而向王泽毓贩卖,且非法持有黑色布袋、黄山烟盒内装的毒品,其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百四十八条之规定,应当以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其一人犯数罪,应当依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数罪并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赖峰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