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3个月查处涉旅行政处罚案件44起 涉及 购物店10起

16.06.2017  01:02
  今(15)日在蓉举行的2017暑期旅游市场整治新闻通气会上,省旅游执法总队通报了近期全省旅游市场整治“春季行动”查办案件情况。自今年国家旅游局部署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春季行动期间(2月20日-5月20日),全省共查处涉旅行政处罚案件44起,其中已实施行政处罚33起,立案调查11起。其中,按区域分成都市21起,阿坝州14起,乐山市4起,绵阳市2起,南充市1起,广安市1起,广元市1起。按类别分:旅行社21起,购物店10起,导游(个人)8起,餐饮企业2起,旅游客运公司1起,其他企业2起。

  实施行政处罚33件案件!涉及旅行社及分支机构14起不合理低价游占43%

  已实施行政处罚33件案件,共处罚没款36万余元,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3家(四川省休闲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绵阳翔翊国际旅行社、北川文化旅行社),工商营业执照1家,停业整顿6家,行政拘留2人。

  其中,行政处罚旅行社及分支机构14起:

  涉及旅行社10家:

  ·四川休闲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四川风情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

  ·成都蜀窝旅行社有限公司

  ·四川金榜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四川新美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成都安信地途旅行社有限公司

  ·四川巴蜀旅行社有限公司

  ·四川商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绵阳翔翊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北川文化旅行社有限公司

  涉及分支机构4家:

  ·竹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外商中心分社

  ·成都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温江学海路服务网点

  ·成都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一环路西一段服务网点

  据了解,涉及已处罚旅行社违法违规案件包括:不合理低价游6起、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或者合同签订不规范3起,未缴纳质量保证金2起,未征得旅游者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1起,组织出境旅游团队未给该团队安排领队1起、档案资料保管不善1起。

  春季、夏秋和冬季“三大整治行动”今年继续推进!阿坝、成都两地重拳出击

  去年以来,国家旅游局开展了“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工作,今年继续推进春季、夏秋和冬季“三大整治行动”。四川省高度重视,按照全国总体部署和“全面梳理、突击检查;多措并举、集中整治;严格规范、强化办案;健全机制、常态监管”的基本思路,各地扎实推进旅游市场整治工作。作为重要旅游目的地和重要客源地的阿坝、成都等地结合市场实际,一方面组织力量加大整治查处力度,另一方面认真研究制定常态化综合监管举措,切实把市场规范与质量提升作为常态工作抓紧抓实。

  阿坝州政府近日出台了《阿坝州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实施意见》,对规范涉旅企业和从业人员行为、优化旅游产品供应、强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保障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包括全区域、多层次细化细分旅游线路产品。推出高端定制游、中端自助自驾游、跟团游(标准团、品质团、精品团)系列旅游线路产品,公布线路产品市场参考价,为旅游者提供一本消费“明白账”,为经营者提供一个行业自律参考。

  成都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印发了《2017年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提出了从严治旅二十条措施,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联席会议、旅游联合执法、督查督办考核、旅游行政约谈、1+3+N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旅游市场违法违规举报奖励等6项制度,建立旅游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制定实施旅游经营服务失信记录信息发布办法,组织对旅游经营单位服务质量进行双随机抽查检查,组织属地旅游企业开展诚信经营承诺活动,推进实施“神秘访客”制度,组织开展“文明旅游、理性消费、依法维权”主题活动,积极配合联动兄弟市州,努力营造诚信文明旅游氛围环境。

  省旅游协会向全省旅游行业发出了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倡议,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负责人代表全省旅行社企业表示坚决支持并认真执行各地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自律,切实服务好广大游客。下一步,全省将从旅游市场的“乱象”中进一步深入查找“乱根”,着力加强旅游行业协会组织化建设,着力加强顶层设计、监管体制、执法体制建设,确保四川旅游市场健康有序,维护四川旅游良好形象,让游客放心舒心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