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政法委通报9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10 月 30 日 下午,四川省委政法委首次公开通报 9 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1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伏蜀培受贿案。 2009 年,伏蜀培在 1 起土地转让合同纠纷案中,接受当事人请托,对案件二审予以关照,收受贿赂 20 万元。目前,伏蜀培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2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原副厅级检察员许鹤岷受贿案。 许鹤岷在任广元市检察院检察长、省检察院副厅级检察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 56 万余元;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通过特定关系人或直接收受他人财物 125 万元。目前,许鹤岷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18 万元。
3 、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李荣飚涉嫌受贿案。 2010 年至 2013 年期间,李荣飚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收受贿赂,数额巨大;涉嫌收受多家企业和相关单位礼金,私设小金库,违规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目前,李荣飚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 、广元监狱原民警肖念受贿案。 2 008 年至 2009 年期间,肖念接受服刑人员罗某、杨某亲属请托,利用职务之便,在调整工种等方面给予关照,收受贿赂 8.3 万元。目前,肖念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5 、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原局长吴涛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 2008 年至 2013 年期间,吴涛利用职务便利,在刑事案件处置、治安管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多人贿赂共计人民币 275 万元、港币 130 万元、美元 2 万元。吴涛任职期间,私自控制非公务用枪 10 支、子弹 1091 发,并随意转移、使用。此外,吴涛安排他人为其制作并非其本人真实姓名的身份文件并使用。目前,吴涛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对非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非法持有的枪支、弹药,予以没收。
6 、石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副局长罗原仁挪用公款、贪污、受贿案。 2007 年至 2009 年期间,罗原仁伙同他人挪用执行款 10 万元用于购买基金,挪用诉前财产保全担保金 20 万元购买股票,私分执行款 6 万余元,收受贿赂 10 万元。目前,罗原仁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6 万元。
7 、凉山监狱原民警邹文英贩毒案。 2010 年 8 月 29 日 ,邹文英因贩卖毒品麻古 594 克 ,在其住所被公安机关抓获。目前,邹文英已被开除公职,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8 、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原支队长吴波涉嫌受贿、贪污案。 2006 年至 2012 年期间,吴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收受驾校、工程项目负责人贿赂 319 万余元,涉嫌非法占有公共财产 55.5 万元。目前,吴波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25 万元。
9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原专职委员、反贪局原副局长伍宏违反办案纪律案。 2013 年 8 月至 2014 年 3 月,伍宏利用审查办案的职务便利,将案件当事人介绍给自己的朋友为其谋取经济利益,多次与案件当事人吃饭、娱乐,为案件当事人和亲友打探案情。目前,伍宏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被免去反贪局副局长职务,调离执法岗位。
省委政法委要求,全省政法机关及政法干警要汲取上述案件的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广大政法干警要自觉践行法治、严格执法办案,遵守铁规禁令、改进工作作风,决不触碰纪律底线和法律红线。各级政法机关要坚持“零容忍”态度,加大对违纪违法和司法腐败查处力度,打好反对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的攻坚仗。
据了解,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活动开展以来,省委政法委已先后 3 次在政法系统内部通报了部分典型案件,省直政法各部门加大了本系统内部典型案件通报力度。此次面向社会公布 9 起典型案件后,省委政法委今后还将不定期集中公布已查处的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省委政法委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委、省委部署,结合贯彻落实省委“两个意见”和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狠抓政法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以铁的纪律建设过硬队伍,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