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曝光2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中央纪委监委网站27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曝光专区"集中曝光24起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 河北省灵寿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失职问题。 2017年9月,灵寿县开展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识别“回头看”工作,2018年1月完成录入工作,经核对发现存在严重误差,有51名非搬迁人员被录入系统,需搬迁的59人却未能录入。2018年3月,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副主任魏海青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主任梁风斌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河北省纪委监委)
2.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信义镇马家沟村党支部原书记贺飞飞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 2016年12月,贺飞飞在协助信义镇政府实施养殖扶贫项目过程中,虚报144只羊,骗取扶贫资金7.2万元用于个人支出;贺飞飞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月,贺飞飞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违纪资金已被追缴。(山西省纪委监委)
3. 内蒙古自治区陈巴尔虎旗巴彦哈达苏木巴彦哈达嘎查原嘎查达敖日格乐截留牧民低保资金等问题。 2016年10月,敖日格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牧民乌某“一卡通”中的9029元低保款等提现后予以挥霍。此外,敖日格乐还违规将嘎查牧场私自划拨给他人无偿使用,收受“好处费”10万元。2017年12月,敖日格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
4. 吉林省德惠市岔路口镇河北村党总支原副书记李井伟工作不尽责问题。 2016年3月,李井伟在担任村文书期间,负责贫困户补助慰问金发放工作,上级下拨的贫困户补助慰问金1.4万元到村后,没有及时发放到贫困户手中,部分资金超过一年未发放,造成恶劣影响。2017年12月,李井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补助慰问金已发放到贫困户手中。(吉林省纪委监委)
5. 黑龙江省五常市常堡乡南岗村党支部原副书记田保平以为村民办理低保为名骗取钱款问题。 2014年8月至2015年6月,田保平先后5次以为村民办理低保为名,骗取村民张某等5人共计1.49万元,用于个人支出。2018年1月,田保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违纪资金已被追缴。(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6. 安徽省涡阳县涡南镇胡碱村计生专干张红梅截留贫困户粮补资金问题。 2017年5月至8月,张红梅先后5次私自从贫困户曹某某惠农补贴资金银行存折上取出粮补款共计5700元,用于个人支出。2017年10月,张红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已被发放给贫困户。(安徽省纪委监委)
7. 安徽省临泉县谢集乡财政所原副所长魏文明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2012年至2014年,魏文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伪造材料,先后以其岳母、兄弟等3名亲属名义申报危房改造项目,将套取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4.6万元据为己有。2018年1月,魏文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安徽省纪委监委)
8. 江西省寻乌县南桥镇罗陂村党支部原书记谢明红截留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 2012年至2014年,谢明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截留2户村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8户村民土坯房改造建房款共计12.21万元,据为己有。2017年7月,谢明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其犯罪问题受到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江西省纪委监委)
9. 河南省桐柏县平氏镇曹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林卿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2012年至2015年,李林卿利用职务便利,与他人合谋虚报危房改造资料,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78万元。2017年3月,李林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河南省纪委监委)
10. 湖北省浠水县残疾人联合会主任科员熊跃良、康复部主任余海燕失职失责导致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专项资金被套取等问题。 2014年至2016年,熊跃良、余海燕未认真审核浠水县某康复中心申报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对象身份和康复训练时间,导致该中心虚报套取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专项资金30.22万元和康复补助资金8万元。2017年12月,熊跃良、余海燕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湖北省纪委监委)
11. 湖南省隆回县政务中心驻滩头镇石门村帮扶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柳红,石门村党支部书记刘云祥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履职、不作为问题。 2017年6月,湖南省脱贫攻坚督查组到隆回县滩头镇石门村督查时,发现石门村三年帮扶规划、年度计划、年度总结、贫困户花名册等基础资料缺失;贫困对象动态调整没有进行公示公开;贫困户“一户一档”资料大部分是在省督查组到达前一天临时填写的;帮扶手册在督查当天临时填写,没有发放到贫困户手中;驻村帮扶工作队没有按要求驻村。2017年6月,刘云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柳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湖南省纪委监委)
12.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粮食局军粮供应站主任、驻蛇形山镇泉山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刘睿等人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7年,刘睿和帮扶工作队员毛卫凡在驻村帮扶期间,3次在工作时间到村民承包的鱼塘中钓鱼,造成恶劣影响,且在接受组织调查时未如实向组织交代问题。2017年8月至10月,刘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毛卫凡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湖南省纪委监委)
13.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汪甸瑶族乡农业技术推广站干部黄荣意扶贫工作弄虚作假问题。 黄荣意在扶贫工作中,不学习扶贫文件、政策,经常不参加乡扶贫业务培训会。2017年,黄荣意负责填写的贫困户《扶贫手册》错漏较多,并虚报脱贫贫困户收入,造成恶劣影响。2017年10月,黄荣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14. 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原副镇长陈小飞在扶贫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 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陈小飞作为分管扶贫工作的副镇长,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不力,该镇扶贫工作混乱,向非扶贫对象发放扶贫资金42800元,漏发、重发扶贫资金5125元,将不符合条件的21名村民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17年11月,陈小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由副科级降为科员,违纪资金已被追缴。(海南省纪委监委)
15. 重庆市云阳县盘龙街道阳明村原党支部委员、综合服务专干余小平在贫困户危房改造中吃拿卡要问题。 2016年2月,余小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需要到上级“打点”为由,向该村3组已实施危房改造的贫困户余某某索取现金5000元,并据为己有。2017年5月,余小平辞去阳明村综合服务专干职务,9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重庆市纪委监委)
16. 重庆市黔江区中塘乡原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赵正成在土地复垦工作中收受“好处费”等问题。 2011年至2015年,赵正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给予复垦农户关照为名,收受复垦农户“好处费”8.2万元;采用虚增土地复垦面积等方式,造成国家土地复垦款损失40.98万元。赵正成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17年11月、12月,赵正成先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重庆市纪委监委)
17. 四川省宜宾县双龙镇双龙社区党支部书记梁刚祖等人优亲厚友问题。 2016年12月,梁刚祖和双龙社区主任胡自炳在开展低保清理工作中,明知梁刚祖的妻子、妹妹和胡自炳的女儿等11户不符合条件,但未予清退,导致14人违规领取低保资金共计5.79万元。2017年12月,梁刚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胡自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四川省纪委监委)
18. 贵州省册亨县移民局在易地扶贫搬迁审计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 册亨县移民局在确定2016 年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时,为应付审计,随机从“十三五”规划的搬迁名单中抽取3642 人上报审计组,造成重复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名单89 户334 人。2017年8 月,县移民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业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7 年11月,县移民局副局长庞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贵州省纪委监委)
19. 云南省巍山县巍宝山乡合作村村委会原主任杨凤良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2015年底至2016年3月,杨凤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使用虚假材料申报“巍山县2015年度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骗取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3.15万元。2017年10月、11月,杨凤良先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云南省纪委监委)
20. 云南省双柏县妥甸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原主任苏光宏在危房改造加固工程中优亲厚友问题。 2015年,苏光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未向分管领导报告、未按规定程序集体研究的情况下,虚构危房改造加固施工承包合同,将妥甸镇农村危房改造加固工程承包给其堂弟施工。工程完工后,未验收就支付工程款。2017年10月,苏光宏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和免职处理。(云南省纪委监委)
21. 陕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礼泉县分校原校长徐景云套取国家扶贫专项培训资金问题。 2009年至2014年,徐景云多次通过伪造农村劳动力培训学员补助发放表、家政服务学员补贴发放表等方式,套取阳光工程培训补助、农民工培训专项补助、家政服务就业培训专项补助等扶贫专项培训资金共计116万元。其中,个人侵占14.77万元,其余用于单位招待费、交通费、购买烟酒等支出。2017年5月,徐景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陕西省纪委监委)
22. 甘肃省静宁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总站原站长方俊贤等人套取挪用水利扶贫资金问题。 2014年,静宁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总站在实施总投资48万元的提灌维修养护项目中,仅花费0.91万元更换了部分闸阀、维修了部分观察井之后,方俊贤指使副站长刘工良、会计杜建军编造虚假施工合同和验收资料,将该笔项目资金全部套取挪用。此外,该管理总站还私设“小金库”21.15万元,其中15万元被方俊贤挪用于其本人购买贵金属。2017年12月,方俊贤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刘工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杜建军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甘肃省纪委监委)
23. 青海省民和县大庄乡哈家圈村党支部原书记高庆贵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 2012年至2016年,高庆贵先后以其父名义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9万元,冒领村民养老金、高龄补贴共计8137.59元,违规给3户非贫困户享受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借款各8000元。2017年9月,高庆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青海省纪委监委)
24. 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马莲乡巴都沟村党支部原书记虎生慧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2015年至2016年,虎生慧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其妻子和个人名义先后两次占用危房改造指标,领取补助资金2.2万元。2018年1月,虎生慧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