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交警执法全程摄像 成都去年5月已开始试行
原标题:拍前告知 7月起交警执法全程摄像
成都已从去年5月起试行,目前一线交警已全部配备
华西都市报:近日,公安部交管局出台《交警系统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从今年7月起,交警执法要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提前告知违法人或交通事故当事人。这一执法行为是否会引起市民反感,从而对执法形成阻碍呢?在记者的调查中,十分之九的市民表示,“交警事先告知就无所谓”。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李鑫实习生宋波)昨日下午4点过,在成都锦江区总府路路口,市民陈先生因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被成都市交警三分局民警钟鸣宇逮个正着。他以前也因交通违法被民警现场纠正过,但这次的纠违过程和他想的不太一样。“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监督执法行为,本次执法会全程录音录像。”钟鸣宇告知陈先生后,打开了装备在肩部的执法记录仪。
日前,公安部交管局出台了《交警系统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从今年7月起,交警在道路上执勤、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以及从事驾驶人考试和机动车查验时,要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提前告知违法人或交通事故当事人。
华西都市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了解到,成都地区从去年5月份起已经开始使用肩配便携式执法记录仪,一线交警全部配备。这一执法行为会否引起市民反感?是否会对执法形成阻碍?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执法新规
交警、驾考考官都带记录仪
哪些交警需要使用执法记录仪?成都市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分析,《规定》主要针对4类一线路面执法民警以及面向群众的窗口民警提出要求,包括:巡逻民警、事故民警、车管所年检民警和驾管所驾考考官。
《规定》称,交通警察应当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客观、真实地记录执勤执法工作情况及相关证据。“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原始声像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