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杨文率队赴陕西省开展《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工作

03.11.2015  11:17

 

 

 

  我省是全国燃气资源储备和利用大省,已探明的油气资源储量居全国前列。条例自1999年颁布施行以来,为普及燃气使用,规范燃气行业行为,保护燃气用户和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燃气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11年,国务院制定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对燃气的发展规划编制、经营许可、应急机制等作出了全面规定,条例很多内容与上位法规定不相符合,修订《条例》十分必要。目前,条例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拟于11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10月27-29日,杨文同志率省住建厅法规处、城市建设处和成都市燃气公司的有关同志组成立法调研组赴陕西省开展立法调研工作。调研组一行实地调研了LNG应急峰站、天然气加气门站和服务中心,与陕西省人大环资工委、西安燃气管理中心、秦华燃气公司等部门就修改我省条例中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座谈,认真学习兄弟省市的工作和立法经验。